百色市副市长出庭应诉行政诉讼案件

17.12.2015  13:24

 

12月15日上午8点半,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田阳县五村镇雷圩村12、14、15、16村民小组不服百色市人民政府土地确权决定提起行政诉讼一案。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李建文出庭应诉。这是新行政诉讼法自5月1日起施行后,百色市人民政府领导出庭应诉的首例案件。 据了解,原告田阳县五村镇雷圩村12、14、15、16村民小组因认为市人民政府作出的百政决字[2014]3号《百色市人民政府行政处理决定书》存在损害原告合法权益,适用法律法规不正确、程序违法等问题,便将市人民政府起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撤销百政决字[2014]3号处理决定书,并将争议地权利归属于原告所有。原、被告双方及案件第三人围绕本案应适用的法律法规、本案应如何定性、双方证据的真实性和证明力的大小等问题进行激烈辩论。三个多小时后,庭审顺利结束。由于该纠纷案件历史长,涉及的争议地面积大,当事人较多,法院宣布休庭,案件将择日宣判。 庭审结束后,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该案件审判长李宏表示,“副市长今日出庭应诉行政案件是我市首例,体现出市政府领导以法律思维、法律方式解决问题的意识不断增强。”李宏说,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实施以后,法院所审理的以政府作为被告的案件都陆续由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预示着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将渐成常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展示和体现的是政府依法办事的意识增强,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具有积极促进作用,能够更为直接、全面地了解作为当事人一方的群众诉求,有利于化解行政纠纷,协调官民矛盾,树立政府的法治形象。  

图为庭审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