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检察院人才队伍建设五年凸显五大成效

28.10.2015  12:40

     

以队伍建设提升群众满意率 

——百色市检察院人才队伍建设五年凸显五大成效 

何中望 

     

  百色市检察院针对全市检察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相对落后的情况,采取了统筹规划、大力引进、加强遴选、重点培养、力求成效“五大措施”,5年来人才队伍建设取得了“五大成效”。通过人才队伍建设,大幅提升了群众的满意度,2014年,在全区检察机关群众满意率测评中,获得了第二名的好成绩。 

   一是人才队伍规模与层次明显增大和提高。 2010年以前,百色市两级检察院空缺编人员比例接近30%,法律本科学历人数比例均40%,检察官资格人员比例60%,通过全国司法考试人数比例不到5%。经过近5年的不懈努力,目前,法律本科学历已达60%,研究生学历接近10%;检察官人员74%,40岁以下检察官占39%,取得司考A证达48人,逐步呈现了队伍年轻化,管理规范化,办案专业化的良好格局。 

   二是人才队伍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明显提升。 5年来,市检察院党组积极与组织人事部门沟通,在市、县公务员队伍、政法系统干警和选调生中考核商调了一批热爱检察事业、学历高、素质好、具有法律本科以上学历和基层锻炼经历的年轻干部到市级院和部分县级院工作,并通过公务员考试争取了一批优秀人才。目前,通过以上方式调入和招录的干部176人,平均年龄33岁。同时,强化队伍人才业务培训,提高干警综合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素养。5年来,通过短期培训学习的干警达95%以上,办案人员参加学习培训率达100%;参加与全国各院校办班短期培训达500人次;参加与广西民族大学联合举办的研究生学历班有60人;鼓励自学、函授提高学历的在读人员80人。2010年以来,通过司法考试获得资格证138人;全市检察系统已取得本科学历以上的有499人,其中法律本科学历374人;此外,加大学习培训经费投入,每年投入的培训费达70多万元。  

   三是人才队伍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明显提高。 2010年以前,普遍存在工作效率和办案质量偏低,办案办公经费缺乏,干警团结凝聚力和战斗力不强、精神面貌欠佳等现象。经过认真研究,市院党组作出决策:强化业务培训、提高办案办公经费、优化一线办案人员、整合办案力量、加强绩效考核。5年来,经过两级院班子以及干警共同努力,在办案办公经费投入方面,经多方努力每年经费增加40%以上,着实解决了经费困难问题。办案方面,刑检部门办案准确率100%,无一件错案;自侦部门提交批捕、公诉案件准确率100%;民行检察工作排在全区前列;信访和控申部门无当事人上访事件;监所检察工作进入全国前列。涌现出一批先进人物和办案典型:女子公诉队伍被评为全区“三八”红旗手;全市有10名检察人员被评为全区办案能手;100多件案件被评为精品案或优质案件; 200名干警、20多个部门,被区、市级评为先进工作者或先进工作岗位。绩效方面,每年工作均上新台阶,现已进入全市先进行列、全区中上水平。 

   四是干警队伍服务群众意识明显增强。 依托乡镇检察室、预防警示教育基地、检察工作窗口,延伸法律监督和法律服务触角,充分利用服务平台,将案件受理、法律宣传教育和矛盾化解工作延伸到基层,解决基层群众的诉求和矛盾纠纷。5年来,共发放法制宣传资料1万余份,接待咨询5000多人次,解决法律疑难问题上100多个,组织干部群众上法制课1000多场次。健全涉检信访息诉和解、检察环节刑事和解以及民事申诉执行和解等检调对接工作机制,强化“检察长接待日”、信访领导包案、民生热线、刑事被害人救助等便民利民措施,着力解决民生问题,连续5年实现零涉检案件上访事件。深入推进驻乡村帮扶发展工作,为挂点村解决困难和问题。5年来,共结对帮扶群众200多户,走访慰问群众近300户,筹集帮扶物资300多万元,维修道路、水渠20多公里,修建饮水池5个300多立方米,购置农用机械3台,维修校舍2所,深受基层群众的好评。坚持人性化执法,积极做好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对一些生活困难的刑事案件被害人加大救助力度,共予以救助355人,139万元。积极顺应群众对反腐败的期待,扎实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危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对涉农惠农、商业贿赂等领域职务犯罪和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加大了打击力度,共查办涉农领域职务犯罪37件43人,商业贿赂领域职务犯罪59件68人,查办农机补贴领域渎职案件2件3人,贪污挪用中小学生补贴费用20件27人。 

   五是干警队伍廉洁执法和公信力明显增强。 通过认真贯彻高检院部署要求,紧密结合实际,扎实推进“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推进公正廉洁执法规范化建设;积极推进案件管理改革。成立案件管理中心,通过构建案件流程管理、案件审查督查、案件运行分析评价和检察业务考评指导四大机制,实现对案件的源头控制、全程管理、动态监督和案后评查,加强对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制约和管理指挥,5年来,公诉案件有罪判决均达100%;严格规范诉讼监督活动。进一步规范了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有效破解了检察机关诉讼监督“知情难”、“处理难”的问题,为诉讼监督工作的健康长远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制保障;强化执法办案活动监督。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作用,重点加强对案件的监督,实行纪检监察部门备案审查制度。完善执法办案工作措施,提升公正廉洁执法水平;加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支持和监督,通过座谈征询、书面了解以及官方微信微博发布信息等方式进行全方位宣传、沟通和联系,促使检察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得到透明、公开。     

  (作者系百色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