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时期百色市财政多举措支持旅游发展
百色市具有爱国教育、养生、边关、民族风情等旅游资源。为着力打造“神奇桂西·美丽百色”品牌,“十二五”时期,百色市财政坚持以政策为导向,从设立财政专项资金、支持景区改造升级、扶持旅游产业发展、奖励旅游市场开发等方面给予支持,助力推进当地旅游业健康发展。
一是设立 旅游发展专项资金。 2013—2015年,明确市财政每年安排不低于500万元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各县(区)特别是重点旅游线路上的县(区)每年安排不低于100万元、其他县(区)每年安排不低于50万元的专项资金,合计每年不少于1400万元,集中由市本级统一使用,专项用于支持百色旅游宣传推广和市场营销,提升百色旅游知名度,为开发旅游客源市场提供资金保障。
二是加大红色旅游项目投入力度。 百色起义纪念公园是百色红色旅游的重要组成部分,2014—2015年,市财政通过争取上级资金及市本级预算安排,累计投入红色旅游宣传及项目建设经费4097.18万元,用于景区改造工程评审论证、景区基础设施改善等经费,全力支持百色起义纪念公园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
三是制定旅游扶持奖励办法。 加大对旅游景区开发、乡村旅游发展、旅游商品研发的扶持力度,鼓励旅游景区(点)、旅游企业提档升级。对旅游景区(点)获评国家5A、4A级景区的分别给予5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获评为国家五星级、四星级旅游酒店的旅游企业,分别给予5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评为五星级、四星级的康体养生休闲度假型旅游酒店分别给予1000万元、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评全国百强、广西十强的本地旅行社,分别给予50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评定为广西星级的乡村旅游区(点)的、农家乐以及旅游购物店的旅游企业,视不同层次进行奖励。
四是实行地接奖励政策。 全力支持加大旅游市场开发力度,明确对组织百色市外游客到百色市旅游的有资质的旅行社进行激励,激励措施包括:对每团人数达200人以上的大型旅游团队,按照每人100—200元不等的标准给予补助;对16人以上的小型旅游团队,按照20元/人给予补助;对旅行社组织百色市外游客到当地旅游,全年累计组织游客人数达到一定规模的(1000人以上),给予组团社人数累计奖,标准为每人奖励10—50元不等;对考取导游证并在百色市从事旅游团队地接工作的导游,每人每月给予600元的补助,为百色“引客入百”提供了资金保障。
报送单位:百色市财政局 编辑:邓先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