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里柳江柳城段水质保护工作存在问题和建议

19.11.2015  22:00

 

柳城县通过加强水质、水源的保护,严格执法和加强污染源综合治理,百里柳江柳城段水质持续保持良好,但仍面临挑战。 一、百里柳江柳城段水质保护工作存在问题 (一)跨市、跨县地域执法难度大。百里柳江上游还存在河道捞砂行为,造成河床抬高和沿河两岸水土流失,影响柳江(融江)水质。虽然柳城县已全面禁止捞砂,但柳城县与罗城、融水三县交界处却存在严重的采砂捞砂行为,柳城县执法人员到实地执法,业主马上转移到罗城、融水境内,监管难度大,直接影响了沿江两岸群众及柳州市区居民的生产生活用水。 (二)沿河面源仍有污染。由于县级财政资金非常有限,柳城县部分沿河集镇、村屯生活污水得不到有效治理,影响百里柳江水质安全。 (三)沿河两岸仍存在绿化不到位,水土流失依然存在。部分河段沿岸没有护林和植被造成水土流失,甚至有河堤垮塌现象,如大埔洛古村段河堤垮塌严重。 二、百里柳江水质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议市级对百里柳江上游属于柳州市辖区内的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进行统一的规划。目前柳州市只制定了《百里柳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开发利用管理规定》,保护范围只针对红花电站到大埔电站之间的区域,对大埔电站以上的柳江上游乃至融江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没有统一管理规定约束,各县各自为政,不利于有效管理。 (二)建议柳州市管辖内的百里柳江上游融江河道全面禁止捞砂,保护沿河生态环境。一是结合我市管辖的河段,出台适合规范执法细化的相关文件政策,细化针对诸如偷采、禁采区内停泊、滞留等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以便统一规范执法。二是加强联合执法机制,形成联合执法常态化,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对敏感河段、重点水域实施重点防御、重点打击,继续保持对非法采砂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坚决遏制非法采砂蔓延,切实维护河道采砂管理正常秩序。三是建议市级相关部门牵头,协调相关部门统一对出现在“百里柳江”范围的所有采砂船、抓砂船及一切具备有采捞能力的机具进行清理撤离出管辖水域,不能撤离的,采取指定停泊区域,编号和安装GPS定位监控系统等手段进行监管,杜绝偷采行为。 (三)建议市级加强百里柳江及上游两岸绿化美化的投入,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用于沿河两岸的绿化美化。速生桉种植对水源可能有一定的影响,但目前广西没有相关的规定,相关专家也存在不同意见,对于沿河两岸500米范围内能否种植速生桉,建议市级相关部门组织专家进一步认证明确。 (四)加大对百里柳江上游沿河区域性污染防治,对百里柳江上游区域进行保护性投入,柳州市财政每年应安排部分专项资金优先支持该区域沿河村镇的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 (五)建议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对上游县份不引进重污染项目作出的生态贡献每年应给予一定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