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关于加强和规范南宁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备案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06.12.2017  12:58
 

  为深入贯彻投融资体制改革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备案管理。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7年2号令)、《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桂发〔2017〕1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并联审批监管平台备案项目管理的通知》、《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的通知》(桂发改环资〔2017〕635号)、《关于贯彻落实<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的通知》(桂发改外资〔2017〕928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委代拟了《关于加强和规范南宁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备案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南宁市桂春路南一里1号1505室(邮政编码:530028,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对房地产开发项目备案管理的意见”)。

  三、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传真到:0771-5539206。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5日。

 

  附件: 关于加强和规范南宁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备案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017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