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完成2016年第四季度大明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地表水监测工作

27.12.2016  16:03
  受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委托,南宁市环境保护监测站承担2016年大明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地表水监测工作,要求每季度监测一次,全年共四次。12月22日,南宁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已完成对大明山自然保护区共5个点位采样监测,顺利完成第四季度大明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地表水的监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