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峰区检察院立体化监督严防“另案处理”退变成“另案不理”
广西检察网12月18日讯(通讯员 朱程路)为进一步打击刑事犯罪,提高司法公信力,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检察院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环节,采取立体化监督模式,全方位监督“另案处理”类案件,从而严防“另案处理”退变成“另案不理”,获得了实效。
据悉,该院在审查逮捕受理前就充分发挥立案监督的作用,该院派出检察干警定期到辖区公安分局、辖区五个基层派出所翻阅公安机关的案件报案和立案台账,重点监督报案时团伙犯罪而立案仅个人犯罪的案件,查找关键线索。该院对公安机关移送批准逮捕的案件,要求公安机关在文书中注明另案处理的犯罪嫌疑人,同时要求公安机关说明另案处理的原因以及另案处理的方式,从而全面掌握另案处理的犯罪嫌疑人的情况。
该院还通过充分发挥该院派驻在辖区派出所的检察工作站的实地监督作用。该院通过在辖区五个派出所设立检察工作站,接受群众对于另案处理类案件的控告和申诉。群众对于同一类案件,公安机关存在拖延、故意另案不理案件的现象可以及时向该院提供线索,该院依法及时要求公安机关作出说明和及时改正,若涉嫌渎职职务犯罪的,该院还会将相关线索移送渎职侵权部门。
同时,该院充分发挥案件监督管理办公室的全流程监控作用,重点对另案处理类案件进行专项审查活动。从审查批捕到审查起诉重点对另案处理类案件进行监控,该院对于审查后不符合规定的案件要求公安机关说明情况,不能合理解释的,该院分情节轻重采取发纠正违法通知书、催办函告,或者将可能涉及违纪或者犯罪的线索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法律的价值是公平正义,绝不能让同样犯罪的不法分子逃脱法律的制裁,也不能让另案处理成为犯罪分子的保护伞。”该院检察长说道。据悉,今年截止目前,该院通过对另案处理案件实行监督,共纠正遗漏起诉6人,从而不让一名犯罪分子遗漏。
(作者单位:桂林市秀峰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