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安全监管局举办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业务培训

06.11.2015  11:25

为进一步提高全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水平,近日,自治区安全监管局举办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业务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危险化学品等领域七部规章的决定》、油气输送管道相关法规标准概述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若干指导性文件解读等。培训对象为各市分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副局长、业务人员和部分县(区市)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人员。

培训期间,自治区安全监管局陈家良副局长组织召开座谈会,听取各市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对下一步全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部署,切实提高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二是深刻汲取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教训,扎实做好我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做到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深刻反思我们工作中的问题不足,认真履职尽责,保持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生产良好势头;三是加强学习、勤于思考,不断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水平。通过交叉互检、企业互检,总结好做法、吸收好经验,在实践中提高对危险化学品相关国家标准、规范性文件的掌握,提高监管人员的业务水平,增强履职能力。

(自治区安全监管局  胡文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