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智能化监管平台 提升文化市场监管水平
自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以来,北海市文化行政部门和综合执法机构始终坚定目标,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推动了文化市场执法力量的整合,文化市场经营秩序得到明显改善。但是,当前文化市场监管还存在诸多问题,文化市场管理水平与发展速度还不相称;传统监管手段对新兴文化市场监管不够到位;防范不良文化传播的技术手段还比较缺乏;文化市场监管“市场大,队伍小”等问题都影响了文化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以北海市为例,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全面完成后,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承担着全市“扫黄打非”以及文化、新闻出版、广电等方面行政执法的多项职责,人员的组成主要是由几个单位的执法人员整合而来,人员执法水平参差不齐,综合素质尚待提高。同时,文化市场执法人员的数量相对较少,全市一县三区共有文化市场经营单位400多家(不包括出版物市场和网络文化市场),最远的一个辖区距离主城区有100多公里而主城区编制文化执法人员仅有16名,在执法监管中存在着工作范围大、检查线路长、执法人员少等问题。
因此,建设文化市场智能化监管平台,从而提升文化市场管理和服务水平,以确保文化市场的规范、有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是建设文化市场智能化监管平台,可以使文化市场执法工作效能得到有效提高。随着科技的进步,以网络为载体的新兴文化市场快速发展,利用科技手段执法已成为提升综合执法效能的关键。传统的文化市场监管方式主要依靠人工现场抽查,随机性大、覆盖面窄、有很多局限性,难以准确掌握市场的动态经营情况,已不能满足市场监管的需要。但通过文化市场智能化监管平台的建设,建立一整套智能化执法监管系统,可以对经营场所实施全天候远程监控、全时段录像回放、不再受人员、时间、地点的限制,大大减少执法监管的盲点、盲区;从原来的“人工巡查”监管模式向“智能常查”监控方式转变,大幅度提高监管质量;同时,对市场的远程监督检查,可以大大节省交通、人力资源,有效降低执法成本,缓解北海市文化市场监管中“市场大与队伍小”、“水平低与技术高”的矛盾。
二是建设文化市场智能化监管平台,满足了对互联网等新兴文化市场监管的需要。近年来,文化市场的执法监管重心在向网络文化经营市场转移,演出、书报刊、影视等传统市场门类逐渐被网络音乐、电子书报刊、在线影视等网络市场所取代。网络游戏、网络动漫等新兴网络文化产品兴起。这些新的文化传播方式、经营方式在带给我们便利的同时,也给我们的文化市场监管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网络盗版、网络侵权等现象日趋严重。目前,北海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机构对网络文化市场的技防能力相对薄弱,仍依靠人工网络搜索,人工的查找违规网站,检查取证还处在低端、原始阶段,无法实现针对性、全方位的检查监管,不能完全掌握本地所有网站、游戏信息,难以对经营性互联网注册单位和个人以及北海市范围内互联网服务行为实施有效监管,工作效率十分低下。因此,构建文化市场的智能化技术监管平台,开发和使用网络执法系统,是当前文化市场监管的迫切需求。
三是建设文化市场智能化监管平台可以使协调指挥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得到加强。随着文化市场的不断繁荣、发展,文化市场的突发事件不可避免,网吧、歌舞娱乐、演出场所的违规经营,非法出版物经营窝点,暴力抗法事件等现象和安全隐患时有发生,需要建设执法指挥系统模块来加以支撑,以有效处置突发事件和查处重特大案件。依托执法指挥系统,可以实现集中统一的执法指挥,在全市开展集中检查、联合执法等行动中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