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后男子一年疯狂盗窃汽车8辆 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23.03.2015  13:00

  桂林生活网讯(桂林日报记者景碧锋 通讯员雷娜)1981年出生的灵川县刘某,长期无业,早在2000年,就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然而,10多年过去了,他又忍不住“故伎重演”。2013年至2014年一年多时间里,他仅用随身携带的一把两用起子和管钳,就盗得北京现代瑞纳、起亚等汽车8辆,价值人民币51万余元。3月13日,秀峰区法院宣判了这起案件。

  2013年2月26日凌晨2时,刘某在施家园路37号16栋楼下,用随身携带的两用起子和管钳,将停放在这里的一辆白色起亚K2汽车的电门锁撬开,发动后将车盗走。

  半年多后,9月17日凌晨,流窜到崇左市的刘某故伎重演,盗窃了一辆红色的北京现代瑞纳汽车。

  紧接着,在桂林市秀峰区、叠彩区、灵川县,以及梧州市岑溪市和崇左市,刘某又连续用相同的手法盗取汽车6辆。去年5月8日案发后,刘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经检察院起诉,法院审理认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民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构成盗窃罪。同时,刘某多次以破坏性手段实施盗窃,且流窜到外地作案,还具有前科劣迹,酌情从重处罚,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