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开展盘活存量土地和处置闲置土地专项检查

29.09.2015  18:25
    为进一步掌握各地盘活存量土地和处置闲置土地工作实施进度、存在问题及原因等情况,督促各地加快工作进度,协调解决存在问题,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决定9—11月组织开展全区盘活存量土地和处置闲置土地专项检查工作,检查范围主要包括批而未征土地、征而未供土地、闲置土地、城镇低效用地及不符合城乡规划用途的存量城镇建设用地,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指出,自去年国家开展节约集约用地专项督察工作以来,自治区领导高度重视,多次批示要研究出台相关工作措施,加快盘活存量土地,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各市国土资源局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将该项工作作为当前必须要完成的一项重要任务,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按计划顺利推进工作。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强调,由于历史原因,各地存量土地和闲置土地成因比较复杂,处置难度较大,各市国土资源局要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协调组织住建、财政、法院、审计等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充分听取土地权利人的意见,逐宗分析原因,提出切实科学的处置建议。各地要如实上报当前存量土地盘活和闲置土地处置情况,不得以任何理由瞒报、漏报和错报,对于故意瞒报、漏报和错报的,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将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据悉,为落实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根据国土资源部的统一部署,从2014年10月起,我区开展了节约集约用地自查清理整改工作,全面了解了全区存量土地情况,各市、县清理整改了一批存量和闲置土地,取得了一定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