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配合做好2015年度区直机关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

16.12.2015  15:10

桂开办发〔2015〕154号

关于配合做好2015年度区直机关绩效考评

社会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扶贫办,各处室、机关党委、中心:

  根据自治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行政机构社会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桂绩办发〔2015〕33号)和《关于做好2015年度自治区直属机关社会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绩办发〔2015〕35号)精神,自治区绩效办将于2015年11月至2016年1月,通过电话访问、问卷评价、网上评价等方式对自治区扶贫办社会评价进行民意调查。为做好该项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价内容及样本分布

  1.2014年绩效考评存在问题整改情况评价。评价内容主要是对自治区绩效办向自治区扶贫办反馈的2014年度绩效考评的存在问题,尤其是各评价主体提出的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评价(具体内容见附件1)。评价样本由民调中心从2014年度评价时提出了意见、建议人员名单中抽选一部分人员进行回访,不需部门提供。

  2.扶贫系统基层干部职工评价。评价内容主要是对自治区扶贫办转变作风、指导服务基层等方面工作进行综合评价(具体内容见附件2)。评价样本为各市扶贫办领导班子成员及中层以上领导、县(市、区)扶贫办班子成员。

  3.热点、难点工作评价。评价内容主要是自治区扶贫办组织推进精准扶贫方面工作的情况(具体内容自治区绩效办正在制定)。评价样本为各市、县(区、市)分管扶贫工作的领导、区直单位派驻贫困村第一书记。

  二、需配合做好的工作

  1.提供以下评价样本。

  (1)市、县两级扶贫部门评价样本。即市扶贫办领导班子成员及中层以上领导,所辖县(市、区)扶贫办班子成员名单(报送格式见附件3)。

  (2)组织推进精准扶贫工作评价样本。即市、县(市、区)分管扶贫工作的领导、区直单位派驻贫困村第一书记名单(由社会扶贫处提供,报送格式见附件4)。

  2.做好社会评价宣传工作。请各市、县(市、区)扶贫办向社会评价样本人员广泛宣传我区2015年度扶贫工作成效和2014年度扶贫绩效考评整改情况(上述两个材料我办将于11月底前在广西扶贫信息网上公布),让评议对象充分了解我区扶贫开发工作成效及相关情况。同时,要有针对性的做好评议人员的动员工作,确保评议人员积极配合调查,自觉接听电话、填写问卷,如实反映相关情况。

  三、工作要求

  请各市扶贫办于2015年11月11日前汇总好本级和所辖县(市、区)级样本(附件3和附件4)报送自治区扶贫办绩效考评工作办公室, 电子版请发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此项工作列入绩效考评,请务必对提供的样本进行认真审核,确保提供的样本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真实有效。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黄兰清    15078819493

 

  附件:1.2015年度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的行政机构民意调查反馈问题整改专项评价电话访问表

     2.2015年度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的行政机构民意调查本系统市县两级干部职工问卷评价

     3.2015年度自治区扶贫系统市、县两级干部评价抽样框

     4.2015年度自治区扶贫办组织推进精准扶贫工作评价抽样框

 

 

2015年11月9日


2015年度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的行政机构民意调查反馈问题整改专项评价电话访问表

2015年度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的行政机构民意调查本系统市县两级干部职工问卷评价表

2015年度自治区扶贫系统市、县两级干部评价抽样框

2015年度自治区扶贫办组织推进精准扶贫工作评价抽样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