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卫计委来柳督查《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情况

26.06.2017  17:07

      2017年6月19日-20日,自治区卫计委组成督查组对我市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情况开展督查。 19日,由自治区卫计委艾救处副处长韦辉担任组长的督查组一行四人,通过座谈会、查阅资料、实地核验以及随机走访等形式,对我市卫计委、市疾控中心、市人民医院和自治区血液中心进行实地督查。督查的内容主要包括我市贯彻《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艾滋病防治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安排部署情况,以及工作方案的制定、组织机构、召开会议、建立工作制度情况等。在座谈会上市卫生监督所所长刘固国、我委疾控科、防艾办、宣教科等科室负责人对我市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做了汇报。督察组组长韦辉对柳州市的工作落实情况给予肯定,他强调传染病防治工作是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大事,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通过此次督查,加强对《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的重视,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20日,督查组赴柳江区,在柳江区卫计局局长林柳斌和副局长韦明标的陪同下,对柳江区疾控中心、人民医院进行实地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