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命文物”是否又遇“短视误拆”
福州仓山建新镇横龙村,占地上千平方米的古建筑“陈祺厝”,刚被区政府公布为“不可移动文物”一个月,就成了一片废墟。今年1月22日,仓山区政府的网站公布了一批“不可移动文物”名单,陈祺厝赫然在列。村民说,春节前这栋古宅以及院落就被拆除了,距离公布为文物还不到一个月,“这可真是‘最短命’的受保护文物”。(3月3日《海峡都市报》)
文物被拆不可逆转,强化保护岂是戏言。而从福州这处曾经保存完好的“短命文物”来看,一边已被列入必须原地保护的“不可移动文物”名单,一边却又十分蹊跷地毁于一旦。尽管当地文体局言之凿凿地宣称,对于这种随意拆除文物的违法行为,已经迅速启动调查程序,但可想而知,即便事后罚些钱款,古宅已难起死回生。
在不少地方,文物保护工作刚性不足、硬度不够,要说已非鲜见罕闻;而在征地拆迁、商业开发的“政绩大局”笼罩之下,对于经济发展“碍手碍脚”的文保遗存,就更是显得势如危卵、朝不保夕了。曾几何时,即便是挂牌保护的文物古迹,也能被人视如草芥地强行拆除。而近些年来,随着全社会文保意识的不断提升和加强,那种肆意妄为的强拆强毁虽然少了,可换种说辞的“误拆误毁”却依然层出不穷。
文物的不可复制特性,决定了其不管被强拆还是“误拆”,事实上都是片面发展观下的短视行为。但也毋庸讳言,由于打着“不慎误拆”这样的虚饰幌子,各地的许多文物被毁事件,其事后处理起来,往往也就多了一种避重就轻、避实就虚的灵活借口。于是,一方面负有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可以冠冕堂皇地宣称尽职尽责,另一方面,那些原本就想“花钱买拆”的开发商们,也就无忧无虑地扫除了“文保障碍”。
“短视误拆”易为,“短命文物”难休。惊现于福州的这处“最短命”受保护文物,在接着下来的舆论发酵中,是否仍将上演“短视误拆”的俗套把戏,当然还有待于事实的深查与证明。但笔者却实在难以揣测,除了“误拆误毁”的惯用措辞,还有比这更显“雨过地皮湿”的诿过妙语么?
文物古迹遭遇曲径通幽的“短视误拆”,这种令人痛惜的事例早已有之。譬如,2009年3月12日,重庆渝中区刚刚举行过“曾家岩——化龙桥抗战文化遗址长廊”规划评审会,计划投巨资挖掘并修复已消失的一些抗战老建筑,如画家之村、陈纳德将军办公室等;但“复旧”话音未落,当地的抗战遗址金城别墅却遭规划拆除,虽经文物执法人员赶往交涉,整处遗址已被拆除了三分之一。如果说过去的“误拆”还有一点可信之处,那么现今这类行为仍是屡试不爽,岂会没有“装糊涂”的可疑动机。
“短命文物”的可叹一幕足以表明,要让有关方面的文保意识强起来、硬起来,再也不能任凭“误拆理由”的涂抹粉饰。惟有“对事也对人”,让每一次的无视法律法规,都得付出悔不当初的沉重代价,文物的命运,才有可能普遍获得高度重视和严格保护。(司马童)
编辑:覃凤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