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破获特大制售假冒伪劣灭火器案

08.11.2014  18:32
近日,四川省成功告破了新都“9.11”特大制售假冒伪劣灭火器案。该案件是经消防安全网格化排查发现,公安经侦、技侦、消防等警种全力协作,实施跨省追捕的全国首起特大制售假冒伪劣灭火器刑事案件,共查处假冒伪劣灭火器上万具,涉案金额200余万元。随着犯罪嫌疑人的抓捕归案,一起活跃在川、浙、闽三省的跨省制售假冒伪劣灭火器犯罪团伙被一举抓获。 网格排查,网出制假窝点。9月11日下午,成都市新都区马家镇升庵村村委会主任和治保协管员在开展消防安全网格巡防检查过程中,发现一闲置厂房内堆放着大量纸箱,存在火灾隐患,7名工人在未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组装生产灭火器,于是立即向该镇政府和派出所进行了汇报。新都区消防大队消防产品专项整治办公室接到马家镇派出所的报告后,立即启动了联动预案,派出由公安、消防、质监、工商四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实施现场检查,发现该厂无工商营业执照,存在使用疑是面粉、特二级小麦粉代替干粉充装灭火器的违法嫌疑,一生产假冒伪劣灭火器窝点浮出水面。 科学鉴定,鉴定铁证如山。经公安机关消防监督机构专业检查发现,现场生产的干粉灭火器无《产品型式认可证书》和《检验报告》等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消防产品身份证信息无法扫描识别。根据《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判定为不合格消防产品。调查组当即对现场一万余具成品、半成品干粉灭火器进行了扣押封存,并对现场成品灭火器进行了监督抽样。经四川省消防与安防技术防范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检验判定,两个型号的手提式干粉灭火器(MFZ/ABC4和MFZ/ABC2)的筒体壁厚和灭火剂(磷酸二氢铵含量)均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为不合格产品。其中型号为MFZ/ABC2的灭火器磷酸二氢铵含量为零。随即,消防机构依法将案件移交经侦部门立案侦查。 细致部署,撒下恢恢天网。案件得到省、市、县三级公安、消防领导的高度重视。省厅岳德松副厅长批示要求成都公安加大缉捕力度早日破案;省消防总队马先宏总队长多次听取案情汇报,对案件侦办作出精准判断,要求消防机构全力配合,努力将该案件办成全省乃至全国消防产品刑事案件的典型;黄勇总工程师多次参加案情通报会,指导办案部门梳理案侦方向;防火监督部夏锐部长率职能处室从技术、法制和宣传等角度全面开展工作指导。成都市公安局张俊国常务副局长、市消防支队马昆支队长、新都区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陈绍骏等领导坐镇指挥谋划,统揽侦破工作。市局从经侦、技侦、消防、派出所等单位抽调50余名业务骨干,成立“9.11”案件专案组,先后5次召开案情研判分析通报会,明确侦破方向和工作重点。同时,为扩大战果,彻底铲除犯罪团伙及其制售网络,各警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通过外围查访、技术跟踪等手段,收集该团伙犯罪证据。 跨省缉捕,彰显公安警威。在掌握了大量证据的基础上,“9.11”案件专案组确定了该团伙的组织架构和人员分工,以及涉案人员的主要活动路线。随即组成4个缉捕组,每个缉捕组由经侦、技侦、消防等警种民警共同组成,辗转奔赴浙江丽水、衢州、福建南平、成都等地,并同时上网追逃。在当地公安机关的鼎力支持和配合下,同步开展抓捕工作,抓获相关犯罪嫌疑人12人。其中,主要犯罪嫌疑人王某、郑某、姜某、毛某等4人全部落网并被依法刑事拘留,2人取保候审,7名工人因情节轻微、无主观犯罪动机被教育释放。姜某、毛某在警方强大攻势下,分别投案自首。目前,此案已成功告破,公安机关正在深挖扩大战果。 媒体追踪,掀起舆论高潮。案件查办过程中,秉着“查处一起案件,震慑一批违法行为”的理念,各级各类媒体积极正面引导,在全社会营造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犯罪的强大攻势。期间,央视经济频道播出了题为《灭火器安全调查》的新闻,新闻频道《朝闻天下》、《今日话题》两栏目对该案件进行了深入报道,并发表评论;四川卫视、安徽卫视、上海新闻综合频道、河北卫视、重庆卫视等11家省级电视台,人民网、中国新闻网、中国青年网、新浪、腾讯、网易、搜狐、MSN、四川在线等有重要影响力的网站对该案作了相应报道。通过一系列的媒体报道,“9.11”特大制售假冒伪劣灭火器案引起了强烈社会反响,消防产品质量得到全社会的普遍关注,净化了消防产品质量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