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39592亿元 增12.3%
中新网1月23日电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4年第四季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展情况。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在发布会上介绍,2014年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合计为39592亿元,同比增长12.3%;基金总支出合计为32977亿元,同比增长18.1%。截至2014年底,社会保障卡实际持卡人数达到7.12亿人。
关于2014年社会保障工作进展情况,李忠介绍,主要体现在以下五方面:第一, 社会保险扩面任务全面完成。 2014年,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84223万人(其中职工养老保险34115万人,居民养老保险 50107万人)、59774万人、17043万人、20621万人、17035万人,同比分别增加2254万人、2702万人、626万人、703万人、643万人。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合计为39592亿元,同比增长12.3%;基金总支出合计为32977亿元,同比增长18.1% 。
第二,社会保险制度建设加快推进。 加强养老保险顶层设计,制定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已有30个省(区、市)出台实施办法及相关配套政策。出台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实现了职工和居民两大养老保险制度平台的衔接。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整合和城乡统筹,已有8个省份和其他省的35个地市开展了城乡统筹。全面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各地均已出台大病保险工作方案并进行专项部署,80%以上的地(市、州)已启动实施。深化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全面推进付费总额控制。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工作。不断完善工伤保险的配套规章和相关政策,制定实施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出台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修订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等国家标准。
第三,社保待遇水平稳步提高。 连续10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月人均水平已超过2000元。努力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全国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70元。不断提高城镇居民医保人均政府补助,已达到320元。
第四,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工作不断健全 。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监管,推广医保实时监控系统。推动扩大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试点。组织开展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评估、企业年金股权和优先股投资试点。开展了财政补助资金和社保基金管理使用情况检查。完成第一批企业年金管理机构资格延续工作。
第五,社保经办服务能力不断提升。 深入推进改进窗口单位作风专项行动。持续推动社会保险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制度。社会保障卡发放数量稳步增长,截至2014年底,实际持卡人数达到7.12亿人。其中,2014年新增发卡1.64亿张。
关于下一步工作安排,李忠表示, 一是深入推进社会保障制度建设。 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与城镇企业职工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在全国所有县级行政区建成制度名称、政策标准、经办服务、信息系统“四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指导各地进一步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整合。全面推进并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探索完善个人账户政策,推进职工医保门诊统筹。继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加强医疗服务监管。落实异地就医结算工作的指导意见,建立国家级异地就医结算平台。适时出台生育保险办法。制定实施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管理办法。修订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研究制定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办法和鉴定标准。
二是继续扩大各项社会保险覆盖面。 完善不同群体参保政策。继续做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巩固参保扩面成果。启动实施以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参保为重点的工伤保险专项扩面行动。积极推进小微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加工伤保险。
三是稳步提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水平。 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提高城镇居民医保缴费政府补助60元,达到380元以上。
四是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 制定出台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制定实施职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修订出台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加强企业年金市场监管。推动出台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规定和监督检查执法规程,组织开展涉及基金安全问题的专项检查,做好社会保险欺诈案件查处和移送工作。完成行业企业社会保险全部纳入地方管理工作。全面推进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工作,实现社会保险基金监管软件部省市县四级联网应用。开发建设企业年金基金管理统计分析系统。
五是加强社保经办机构能力建设,提高经办服务水平。 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的预决算管理,建立基金预算约束机制。启动国家级结算平台建设。积极推动社会保险标准化建设,大力发展“电子社保”。2015年底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到8亿人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