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广西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培训研讨班顺利举办

31.03.2015  13:05

    2015年3月27日, 全区《广西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培训研讨班在崇左市扶绥县顺利举办。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梁振林全程指导培训研讨并作重要讲话。

    培训研讨班上,梁振林副厅长围绕社区矫正制度建设、社区矫正立法、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社区矫正机构队伍建设、社区矫正经费、社区矫正中心和信息化建设等六个热点问题进行了研讨交流,并对今年全区社区矫正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要加强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各地要主动适应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全面深化法治广西建设的新要求,切实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要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广西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的规定严格执行,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着力规范执法。要认真开展社区矫正适用前的调查评估、严格执行刑罚、切实加强教育矫正、注意规范档案材料和执法文书,要适应规范执法的要求,全面落实社区矫正工作任务。

    二是要加强社区矫正机构和队伍建设。社区矫正工作正处于全面推进的新阶段和创新发展的关键期,但机构不完善和人员不足一直是我区客观存在的问题。各地要紧紧抓住机遇,科学谋划,理顺工作体制机制,加强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建设,重点加强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专门机构建设,切实承担起社区矫正工作职责。要切实加强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采取有力措施,用足用好用活政策,通过清理内部专项编制、政府购买服务、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等方式,配齐配强基层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确保执法工作需要,更好地肩负起社区矫正职责任务。

    三是要积极落实社区矫正经费。各地司法行政部门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桂财行〔2014〕114号)要求,保证地方配套资金落实到位。同时各地要加强社区矫正经费的管理和使用,要主动与当地财政部门沟通联系,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社区矫正经费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保证自治区补助基层的社区矫正工作经费按时足额划拨到位,做到专款专用,严防截留挪用。

    四是要加快推进社区矫正中心和信息化建设。社区矫正中心和信息化建设是今年社区矫正工作的一项重点任务。社区矫正中心建设,是完善社区矫正监管教育帮扶体系的一个重要环节,是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水平的重要抓手,各市必须将社区矫正中心建设作为年度重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学习借鉴钦州、扶绥的经验,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把握时间节点,完成好社区矫正中心建设任务。要加强信息化建设,对于重点的社区服刑人员,一定要利用手机定位监控管理。有条件的县区,可以先行探索利用电子腕表监控管理,提高信息化监管水平。

    开班前,全体人员参观了扶绥县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听取扶绥县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建设情况介绍,观看扶绥县利用执法记录仪开展社区矫正执法的现场视频展示和社区矫正指纹考勤系统运用等。在培训研讨班上,自治区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局局长韦启志对2014年全区社区矫正工作进行分析总结并布置2015年工作;崇左市司法局局长邓超宇作讲话;扶绥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海瀚作扶绥县社区矫正经验介绍; 自治区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局主任科员陆蓉对《广西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关键点进行辅导性解读。

    自治区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局全体人员,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刑罚执行处领导,各市司法局分管社区矫正工作的领导、社区矫正工作科科长,崇左市各县司法局分管社区矫正工作副局长,扶绥县司法局相关人员等共60多人参加培训研讨。


参观扶绥县社区矫正中心

研讨培训班现场

(自治区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