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太育6儿女却在福利院生活 到儿子单位讨赡养费

23.11.2014  19:46

老人举牌维权到儿子单位讨赡养费

大儿子和小儿子仍不愿付赡养费,杜老太和其余子女表示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 覃宏玲/文 程勇可/图)年过八旬的杜老太育有6名儿女,却因种种原因,在最近被儿女送到福利院生活。由于大儿子和小儿子不愿支付每人每月500元的赡养费,老人和其余4名儿女来到中华社区请社区出面协调,但无果。11月20日,由于福利院要求老人交费,老人在二儿子、小女儿的陪同下,举着维权的牌子,来到大儿子的单位,希望单位能够帮忙调解,但单位表示已经调解多次均未能解决。随后,他们来到大儿子家,也没能找到人。记者昨日了解到,老人的大儿子和小儿子仍未支付赡养费,其余儿女表示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

   社区调解,两儿子还是没给赡养费

  据悉,家住中华路的杜老太育有6个儿女。老人原本跟着大儿子住,并为对方照顾女儿操持家务。如今,由于老人年纪大不能再做家务,在社区调解下,老人的6个儿女签订了赡养协议,约定给老人在附近租房住,每人每月支付500元作为老人的基本生活开支。

  然而,得知老人从今年10月份起被送至福利院后,大儿子和小儿子以未接到告知为由,不愿意支付赡养费。11月6日上午,杜老太和二儿子、三儿子、大女儿、小女儿以及杜老太来到中华社区居委会,希望通过社区再次调解。当天,大儿子、小儿子未到场,称没有接到社区的调解通知。

  11月13日,老人的儿女们再次来到社区进行调解,但无果。当时,社区以及老人的亲戚朋友劝说称给两人几天时间,他们会支付赡养费的。然而,两人至今还是没有给老人赡养费。

   举牌求助,单位称多次调解仍无果

  无奈之下,11月20日,老人在二儿子和三女儿的陪同下,手里拿着一张写着维权字样的红纸,坐着轮椅来到大儿子的单位南宁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寻求帮助。

  对此举,老人在场的儿女告诉记者,之所以会找大哥的单位,那是因为老人这20年来,一直为对方操持家务,并帮把孩子带大。当时大哥也说过,以后老人的生老病死都由他负责。如今老人真正需要赡养晚年时,大哥却不理了。他们气不过这种行为,才想到去大哥单位维权。而大儿子支付赡养费后,小弟也会支付,因为两人是一样口径。

  得知老人的来意,南宁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工会的两名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老人家里兄弟姐妹之间的矛盾,单位工会也于一个多月前调解了两三次,但事情还是没能解决。社区也调解多次同样无果,因此单位也无能为力。他们希望老人的儿女们能坐下来好好协商,不要让老人太难过。

  随后,记者提出能否在单位的协调下,让老人的儿女们坐下来协商解决此事。该负责人称他们也没办法,并让老人去找其大儿子。因为老人的大儿子多年前已经内退,退休金每月3000多元,老人还是要找到当事人才能解决问题。

   无法解决,将走法律途径诉至法院

  随后,记者陪同杜老太等人一起来到大儿子住处。此时,房门紧闭。老人二儿子敲门很久,还是没有人来开门。随后,二儿子用手机拨打了大哥的电话。在电话里,对方还是坚持母亲被送福利院这件事,是另外4个弟弟妹妹违约在先。对于500元赡养费,弟弟妹妹老是强调他没有支付这个问题,但从今年1月份至9月份他也已出钱赡养老人了。

  当记者提出要与其面谈时,老人的大儿子称面谈没有什么用的,他身体不好,该上法院就上法院,法院判是谁的义务就是谁的义务,法院判他支付多少钱,他就会支付多少钱给母亲。

  对此,老人二儿子说,母亲入住福利院时,他支付2000元,大哥给了1000元,共3000元用做押金,这些钱无法用于支付福利院费用。如果大哥真的有理,可以出来和大家面对面谈清楚。杜老太和其余子女表示,如果大儿子还是不肯支付赡养费,实在没办法,他们也只好诉至法院,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律师说法

  广西金桂北斗律师事务所陈玉静律师表示,从法律角度来看,成年子女对于父母都有法定的赡养义务,既然父母与子女签订有赡养协议,双方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针对本案的具体情况,大儿子和小儿子以不知道母亲搬去福利院,其他赡养人没有告知其为由,以及不知道相关费用的使用情况,而不履行赡养义务,违反了《婚姻法》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规定。老人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对方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子女,要求其履行赡养义务。此赡养人义务包括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的照料,以及精神上的慰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