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青秀区规范农贸市场管理 出台“失信”惩戒规定

07.11.2014  20:19

摘要提示: 南宁市青秀区以诚信建设作为突破口开展农贸市场整治工作,创新制定了《南宁市青秀区农贸市场经营户失信惩戒管理暂行办法》和《南宁市青秀区农贸市场开办方失信惩戒管理暂行办法》。《两个办法》将于今年6月1日施行。

   中新广西网5月29日电 (记者 黄艳梅)广西南宁市青秀区29日通报称,青秀区以诚信建设作为突破口开展农贸市场整治工作,创新制定了《南宁市青秀区农贸市场经营户失信惩戒管理暂行办法》和《南宁市青秀区农贸市场开办方失信惩戒管理暂行办法》。《两个办法》将于今年6月1日施行。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发言人介绍,《南宁市青秀区农贸市场经营户失信惩戒管理暂行办法》确定了广告乱贴乱画、车辆乱停乱放、摊位乱摆乱卖、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销售有毒有害、过期失效、假冒劣质食品等四大类共14种失信行为,将视情节严重程度、社会影响恶劣程度,给予不同程度的扣分。

  《南宁市青秀区农贸市场开办方失信惩戒管理暂行办法》则确定了农贸市场开办方“市场制度、市场设施、市场秩序、市场卫生、市场综治”五大类共10种失信行为,同样是视情节严重程度、社会影响恶劣程度给予不同程度的扣分。

  青秀区农贸市场经营户失信惩戒的管理方式采用12分制,经营户每年向市场开办方缴纳诚信保证金。若经营户有《南宁市青秀区农贸市场经营户失信惩戒管理暂行办法》所述的失信行为的,则给予扣分。累积扣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年度扣分累加分值,作为失信惩戒的基本依据。对于违法组织罢市、欺行霸市等社会影响恶劣的行为,每种设定扣分项都是12分,实行一票否决。

  而青秀区农贸市场开办方失信惩戒的管理方式采用百分制,管理模式与上述经营户失信惩戒的管理方式相同,对市场的多种失信行为采取累积扣分,直至扣完100分为止。

  发言人称,《办法》的“惩戒的手段比较重、奖励力度比较大”。经营户失信被扣2至5分的,曝光公示7天;被扣6至11分的,曝光公示7天并停摊整顿7天;被扣12分的,曝光公示7天、解除市场租赁合同并收回摊位使用权,扣罚剩余的诚信保证金,同时该经营户2年内不准再进入青秀区辖区内农贸市场经营。

  青秀区农贸市场开办方失信惩戒工作小组每两个月对辖区农贸市场失信惩戒进行排名并张榜公布,对失信行为严重、被扣分排列前三名的农贸市场予以挂黄牌警示;对连续2次被扣分排列前三名、每次扣分达50分的市场,扣罚市场开办方相当数量的诚信保证金;对年度被扣分排名前三的农贸市场,将加大扣罚诚信保证金的力度;被扣分2次连续排列前三名并被挂黄牌警示的市场开办方,由城区信用体系建设管理机构报送市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企业信用信息征集机构审定,记入开办方诚信档案。

  青秀区政府每年将开展“诚信经营户”和“优秀诚信市场”评选,获得“诚信经营户”的由城区政府颁发“诚信经营户”牌匾并给予一定奖励;对被评为“优秀诚信市场”的农贸市场开办方,城区政府给予物质奖励,对获得“优秀诚信市场”前三名的的农贸市场开办方,城区政府将予以重奖。

  据悉,下一步,青秀区将配套建立“青秀区农贸市场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第一时间发现问题、整改问题、惩戒问题。目前,青秀区开始在飞凤、华园、埌西、正佳、凤岭、津头、塞纳维拉新街市、大自然花园等八个市场运行该监管模式。(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