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规划村庄 助力宜居乡村
500万元强化规划编制成效
在奖补经费预算方面,2017年示范性村屯规划编制市级奖补经费预算为500万元。按照分配的任务指标,将市级奖补经费划拨到各县区、经开区。其中,示范性村屯规划编制经费由市、县两级各承担一半,一般性村屯规划编制经费由各县区、经开区自筹,江南区已完成一般性村屯的村庄规划全覆盖。
年内计划完成50个示范性村屯规划编制
在示范性村屯规划编制方面,本年度内计划全市共计完成50个示范性村屯规划编制,其中横县至少完成6个,其余四县和武鸣区至少各完成5个,六城区至少各完成3个,经开区至少完成1个示范性村屯规划编制工作。创建积极性高的县区,可自行筹措资金增加规划编制。
示范性村屯规划编制标准要求在原有框架的基础上,结合新型城镇化的相关要求,在现状分析研究部分加强对村屯特色及现状评价,增加产业布局规划、乡村特色塑造等内容。在管理和实施上要求集约资源、集成政策、集中力量统筹推进。此外,将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参与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纳入乡村建设工作绩效考核的范围,确保示范性村屯的规划能起到引领带动作用。
同时,示范性村屯规划编制,要突出当地乡土建筑风貌或农旅文化产业发展不同的侧重点,杜绝照搬照抄和千村一貌,落实各项政策保障并强化乡镇规划管理职能,建立村庄规划建设管理长效机制,确保村庄发展目标切合实际,真正让村庄规划发挥对农村住宅建设的引导和管控的作用,以及对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作用。
完成93个一般性村屯规划编制
在一般性村屯规划编制方面,本年度计划全市共计完成93个一般性村屯规划编制,其中各县和武鸣区至少各完成10个,五城区(除江南区外)本年度至少各完成6个,经开区至少完成3个以上。一般性村屯的规划编制标准要求,基础资料翔实,规划编制科学合理,符合村民意愿,突出差异化发展策略,杜绝照搬照抄,村庄近、远期发展目标切合实际,内容深度符合《南宁市村庄规划编制技术导则》的要求,具有可操作性强的特点。
此外,各县区、经开区要以提高质量和可操作性,完善覆盖率为基本原则,结合自身需要编制村庄规划的数量,制定计划推进该项工作。村庄规划总体上要符合《城乡规划法》,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对村庄规划编制的相关要求,基础资料翔实、规划编制科学合理,落实对“美丽、生态、宜居、幸福乡村”各项近、远期建设的指导作用,提高规划的高度,精细化、差异化设计打造一批符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体现城乡一体化要求的村屯,并结合乡村规划建设管理制度改革,在今后一段时期内长期考核规划的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