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西社会科学院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02.12.2016 18:41
本文来源: 社科院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
一是及时传达学习,统一思想认识。8月24日,自治区党委第九巡视组反馈意见后,院党组立即召开党组成员碰头会,认真学习领会反馈意见,正视问题不回避,主动认领责任,以最坚决的态度和最有力的措施抓好整改工作,争取在2个月内取得阶段性成果。会后,我院向院属各部门全文转发了巡视反馈意见。院党组成员及时召集分管部门负责人,院机关党委及时召开党支部书记会议,传达学习巡视反馈会精神,坚决统一思想和行动,狠抓整改落实。二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及时成立全院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推进全院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院党组书记、院长担任组长,对整改工作负总责,亲自部署、亲自督办;党组副书记、党组成员担任副组长,把整改工作主体责任作为共同政治责任,各负其责抓好整改;各所处室、党支部主要负责人作为成员,承担落实具体整改任务的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小组下设督查指导组,负责协调、指导和督查全院整改工作的开展,实行每周督查和不定期检查的工作制度。
(二)认真制定方案,细化责任分工
一是深挖问题根源,明确整改任务。院党组多次召集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开会讨论,对照巡视组反馈意见,深刻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坚持问题导向,组织制定整改方案,将巡视反馈意见的6个方面、12个主要问题细化为19项整改事项、32项整改任务,明确了整改落实的具体问题、责任领导、责任部门、配合部门和整改时限。二是反复研究讨论,审定整改方案。8月30日,院党组召开会议,逐条逐项分析巡视反馈意见,研究完善整改措施,明确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8月31日,院党组书记、负责巡视整改具体工作的党组成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向到院督导巡视整改工作的纪检组组长等一行汇报工作情况,听取工作指示,切实把明确巡视整改纪律、把握政策导向等整改要求贯穿我院整改工作全过程。三是及时动员部署,落实责任分工。9月5日,院党组召开由全院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党群处、人事处、科研处、财务部门全体同志参加的巡视整改动员会,院党组书记对巡视整改工作进行了动员和部署。我院当天印发了整改方案,要求各所处室、各级党组织针对整改任务细化整改方案,进一步做好分工,明确具体责任人员及要求,精心谋划,抓好落实。
(三)从严督查督办,逐条整改落实
一是提出目标清单,突出整改重点。巡视整改动员部署后,全院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党组成员督促分管部门认真对照整改方案明确的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及时研究提出落实整改事项的目标清单,并报院督查指导组。各部门逐条梳理巡视组反馈意见,逐项制定整改办法,共制定了68项具体整改措施。二是实行台账管理,逐条核查销号。按照标本兼治、务求实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上下联动、合力攻坚的整改原则,有序推进整改工作,一件一件地抓好整改落实,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三是实行“一周一报”工作制度,从严督查督办。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整改进展动态管理,督查指导组切实履行督查督办责任,每周督查和不定期督查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严格按照整改时限逐项整改落实。有整改任务的责任部门或责任人每周向分管领导主动汇报,并将整改落实进度及时报给督查指导组。党组成员每周向党组书记汇报分管部门整改情况,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院党组书记每周听取督查指导组组长专题汇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了解掌握全院整改落实工作动态,根据实际及时约谈整改进度较慢或整改不到位的责任部门、责任人,亲自跟踪督查督办,确保整改见到实效。
(四)坚持标本兼治,完善制度机制
一是针对巡视反馈意见突出问题中的薄弱环节,修改完善相关制度机制。组织完成了我院《院党组会议议事规则》、《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意识形态责任书》、《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制度》、《关于加强纪律建设的意见》、《廉政约谈制度》、《规范假期和岗位管理的规定》、《党员干部出国(境)管理规定》、《科研全过程动态管理办法》、《科研全过程动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学会、协会、研究会暂行管理办法》、《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务会计分析制度》、《财务内部控制制度》、《财务组织制度》、《公务卡管理办法》、《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收支管理办法》、《预决算管理制度》、《政府采购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起草工作,现已进入讨论审定阶段。二是严格执行制度。院党组带头,全院干部职工积极参与,认真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和自觉维护制度,做到令行禁止。加强对制度落实的检查督促,着力克服制度执行不严问题,切实推进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二、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截至2016年10月24日,根据巡视反馈意见的6个方面、12个主要问题分解为19项整改事项、32项整改任务,细化为68项整改措施,目前整改到位51项,基本完成整改10项,需继续整改7项。
(一)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方面
1. 关于党的领导弱化问题的整改情况
(1)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一是把加强理论武装、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作为加强班子建设的首要任务。院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以往每年年初制定中心组学习方案,今年分别于5月31日、7月8日、9月30日召开中心组学习会,认真学习“两学一做”前三个专题教育内容和中央、自治区相关文件精神。二是把增强民主、团结意识作为加强班子建设的内在要求。三是把加强科研管理能力作为加强班子建设的重要内容。
(2)完善党组议事决策,落实民主集中制。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等各项制度,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提高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意识和能力。二是制定了《院党组会议议事规则》、《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照党组议事规则程序研究讨论重大事项、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问题,做到反复斟酌、权衡利弊、慎重决策,防止“议而不决”现象。三是提高集体决策的执行力,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杜绝出现“决而不行,行而不果”现象。四是加强监督检查,严肃党内组织生活,反对独断专行和软弱涣散两种倾向。
(3)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是贯彻执行上级会议精神、规定要求及《中共广西社会科学院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一岗双责”的工作守则》(桂社科发〔2015〕18号),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年初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听取纪检部门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本年度工作任务。三是抓好动态管理,年中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座谈会,总结半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查找差距和不足,研究提出下半年改进工作的措施。截至目前,我院已召开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年中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座谈会以及多次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党组会议,并与各所处室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4)强化马克思主义在哲学社会科学中的指导地位。一是坚决维护党的意识形态话语权。制定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由党组书记与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抓好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今年已于9月12日完成了年度补签工作。二是把强化马克思主义在学术研究中的指导地位作为长期坚持执行的整改任务,通过知识讲座、教育培训、理论宣讲、国情(区情)调研、实践教育、学术研讨、马工程基地建设等方式,切实将马克思主义贯穿于科研工作各个环节。三是加强马克思主义方面的课题研究,增加每年财政预算以及青年招标课题中马克思主义方面课题的比重,充分利用人才小高地项目,培育和引进马克思主义研究中青年人才。四是强化对全体科研人员马克思主义相关理论和创新发展的学习培训,建设“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基地”,开展专题科研合作。
2. 关于党的组织薄弱、党员教育管理松散问题的整改情况
(1)解决重科研轻党建问题。一是对现有制度进行梳理,修订完善相关制度,把基层党建相关制度汇编成册,组织党员干部学习贯彻。二是严格落实院党组《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继续巩固前三个专题的学习成效,认真落实第四专题的学习,并督促各支部抓好相应专题的学习教育,进一步学好党章、党纪,强化党员意识。三是党组成员带头做表率,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切实推进组织生活常态化、制度化,并主动接受监督,认真抓好个人整改落实工作。
(2)加强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一是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以抓好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遵守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为工作重点,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增强党员意识、宗旨意识。二是严格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进一步抓好党员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能力建设,切实推动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三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9月20日前,院机关党委组织完成了党支部和党员学习笔记本检查工作,并通报了检查结果,及时督促党支部和党员切实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党员的素质和能力。10月10日前,督促各党支部完成了2016年度党支部生活会相关台帐的建立工作,增强了严格规范党支部生活会的思想认识。
(3)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工作。一是加强党费收缴相关规定的教育培训。举办了由各支部负责党费收缴同志参加的培训班,认真学习掌握党费收缴的相关规定以及党费收缴核算办法,牢固树立党费收缴责任意识,提高党费收缴规范化水平。二是有序推进2008年以来党费收缴专项检查工作。严格落实《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桂组通字〔2016〕47号)要求,于10月30日前完成全院党支部党费收缴专项检查,11月10日前,对检查中发现的不足额交纳党费的党员,开展批评教育,督促其及时补交党费。三是建立健全党费年度检查工作制度。院机关党委每年定期对各党支部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通报检查结果,责令相关党支部或党员在限期内抓好问题整改。
(二)政治规矩缺失,纪律意识淡薄,监管责任失之于软方面
1. 关于对单位发生多起违纪违法案件监管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院机关纪委和纪检干部队伍建设。选强配齐机关纪委专职书记、机关纪委委员,及时配齐配全纪检专干,近期将全部配齐。院党组印发了《关于落实自治区纪委驻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纪检组与各归口监督单位工作机制的任务分工方案》(桂社科发〔2016〕37号),明确了各职能部门的工作任务,进一步规范了纪检工作程序。二是制定了《中共广西社会科学院党组关于加强纪律建设的意见》,明确加强纪律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任务和原则、基本要求与行为规范、监督检查要求。三是加强党性党纪教育、以案严纪教育、警示教育以及经常性教育。创新廉政教育方式,利用短信、微信、墙报、知识竞赛等方式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提高全体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党规、系列讲话以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做合格党员。同时,加强对重点人、重点事的教育管理。四是制定了《广西社会科学院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制度》、《广西社会科学院廉政约谈制度》,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工作要求,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及时将苗头性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五是严明党的纪律,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监督,特别加强科研项目、科研经费、院办刊物管理、财务管理、选人用人及工程建设、设备招投标等领域的监督检查,防止出现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2. 关于对“三重一大”制度执行缺失问题的整改情况
(1)认真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一是制定了《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明确“三重一大”事项范围、决策程序、决策实施和监督管理。二是规范会议记录。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决策会议记录,严格按档案法规要求及档案管理标准对会议纪要进行归档。三是强化监督责任。党组书记对“三重一大”事项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院党组成员带头执行“三重一大”有关规定,负责落实分管范围内的“三重一大”有关事项,相关部门按照党组决策要求组织实施“三重一大”具体事项。
(2)查明和理顺北部湾发展研究院工作机制。一是查明了北部湾发展研究院工作机制。现已完成关于北部湾发展研究院成立的依据、人员组建方式及资金筹措方式、管理架构及日常管理方式、研究工作机制、成立以来的主要工作成效等查明工作,形成了书面材料,正处于审核阶段。二是继续理顺北部湾发展研究院工作机制。我院将于今年年底前,将北部湾发展研究院原有工作机制与党的“十八大”以来提出的系列从严管理要求进行梳理对照,对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进行整改,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全面加强我院党组对北部湾发展研究院的管理。
(三)党管人才工作薄弱,干部人事工作疏于管理方面
1. 关于人事管理松散,一些人员长期脱岗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严格按照党管人才的要求,执行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的有关规定。一是制定了《规范假期和岗位管理的规定》,明确各类假期规定、岗位管理规定(含部门每周集中学习要求)、请销假程序、处理办法、部门考勤工作要求,严格执行制度,加强人事管理。二是制定了《党员干部出国(境)管理规定》,明确了党员干部出国(境)应履行的书面申请手续、保留(停止)党籍审批时限及申报程序、组织关系处理办法、党费收缴办法、组织生活恢复处理原则等,特别明确因私事出国(境)的党员干部每季度向党支部和院机关党委汇报一次、重要情况要及时汇报、在国外不得以党员身份参加任何活动等方面要求。三是加强对有涉外婚姻人员的管理,依法依规处理个别长期居留国外、不在岗人员,坚决用制度进行约束,杜绝长期空岗现象。
(2)强化年度考核结果的运用。一是修订年度考核办法,加强纪律和规矩方面的重点考核。二是将执行《规范假期和岗位管理的规定》情况作为考核重要内容,增强可操作性,从严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3)加强干部职工思想政治教育。把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与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的优良传统教育和作风教育、道德修养教育结合起来,认真贯彻落实《广西社会科学院思想政治工作制度》,适时召开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分析会,对被处分人员继续开展好教育帮助,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2. 关于重要岗位人员长期不换岗问题的整改情况
我院人事部门及时拟定了处级干部岗位交流方案,对人事处、党群处、办公室等多个处级干部岗位组织交流换岗。近期正考虑对个别长期不换岗处级干部进行岗位交流。
3. 关于学术委员会人员年龄老化严重,12年不换届问题的整改情况
我院及时修订学委会选举办法,已经组织完成学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产生了新一届学术委员会。
(四)违规使用课题经费方面
1. 关于“以拨代支”,规避监管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和完善我院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杜绝“以拨代支”现象。在整改过程中已经制定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并报送了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现根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及全区科技创新大会公布的相关文件最新规定,加快修订管理办法,将于今年11月底完成。二是进一步规范学会、协会、研究会的管理。制定了《广西社会科学院学会、协会、研究会暂行管理办法》。组织各部门开展了对照检查,检查有无向有关研究会、学会和协会输送利益问题,有无在有关研究会、学会和协会违规开支费用问题;有无未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问题,有无领导成员兼职违规取酬、报销与工作无关的费用问题等等。下一步将针对自查工作存在问题和检查反馈意见,在规定限期内抓好整改措施落实,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三是开展横向课题专项检查,组织各单位或个人开展横向课题自查,制定了《科研全过程动态管理办法》、《科研全过程动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切实加强横向课题管理。四是严格履行课题立项、结项验收的相关制度规定,加大院学术委员会对院立项科研项目的学术评价力度。五是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把好科研经费预算支出款项审核、审批关,强化部门领导“一岗双责”责任制。六是加强财务管理培训,每年举办1-2次全体干部职工财务管理知识和能力培训班。
2. 关于以课题调研的名义组织公款旅游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坚决清退违规款项,责令参与公款旅游的人员退还违规费用,现已全部清退完毕。二是强化组织纪律,责令有关责任人深刻反思、认真检讨,组织参加该次活动的干部接受警示教育。三是加强干部职工廉政教育。通过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十个严禁”、《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加强警示教育等形式,增强全院干部职工的法治理念和制度意识,筑牢思想防线,提高对公款旅游危害的认识,坚决杜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再次发生。四是严格审批制度。禁止组织无实质内容的考察学习活动,杜绝不必要的考察学习活动,严格控制考察次数和人数。五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消除不合理、不合规、不合法的费用开支,加强经费约束。
(五)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巧立名目发放补贴方面
我院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自治区有关规定,认真对照巡视组反馈的突出问题,开展自查自纠。一是全面开展院办刊物检查工作。在理顺纳入或未纳入院财务统一核算相关刊物及其专兼职编辑岗位人员构成、编审校对工作程序、以编务费、审稿费、校对费等名义发放各种补贴情况的基础上,多次约谈相关人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二是有序推动款项清退工作。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桂政办发〔2011〕225号)相关规定,对以编务费、审稿费、校对费等名义发放各种津补贴等情况进行了甄别,坚决要求此类款项全部清退,目前正在加快清退。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了《广西社会科学院收支管理办法》等制度,加强对各项收支的管理,将各项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规范津补贴的发放,杜绝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等现象。
(六)财务管理极不规范方面
1. 关于对财务电脑崩盘不及时处理问题的整改情况
2016年9月7日上午,我院委托联想客服服务中心技术人员对故障电脑进行数据恢复工作。我院办公室副主任(财务主管)、信息中心副主任、党群处副处长和信息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全程监督,并对操作过程进行了全程摄像。联想客服服务中心经严密的数据恢复操作,得出以下结论:原会计彭某某使用的财务电脑由于主板故障不能运行,但电脑硬盘完好,能在其它电脑自主启动,数据可进行拷贝备份,无需进行数据恢复工作。目前,我院已将原会计彭某某使用的财务电脑的两块硬盘和备份硬盘打包封存,由院信息中心妥善保管。我院已经及时做好数据的保存备份工作,并打印有关年度的会计账。同时,制定了《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进一步完善会计基础规范工作。
2. 关于私设“小金库”,形成账外账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清查了单位原有沿街铺面租金收入支出情况。因原会计主管彭某某于2013年9月去世前,一直没有办理我院沿街铺面租金收入支出账目的移交工作,我院档案室保存的会计资料和财务室保管的会计档案中有关门面铺位租金的会计凭证不够齐全,不能全面真实反映相关会计信息,相关问题还在努力调查取证和核实。就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铺面租金收支单独设账核算,未纳入单位财务账簿统一核算,形成“小金库”账外账。二是加强对各项收支的管理。我院将进一步清理单位原有门面铺位租金收支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认真汲取教训,采取有力措施,以制度的形式加强对各项收支的管理。三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体系,完成了《财务会计分析制度》、《财务组织制度》等制度的起草工作,按照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原则,明确会计、出纳人员的岗位职责,推进院财务实现规范化管理。
3. 关于大额支出审批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清查了支出审批不严问题。全面清查2013-2014年大额及部分手续不全支出情况,对我院大额支出审批不够严格,存在大额资金审批制度不健全,需要政府采购的没有办理,无预算审批手续、无采购订单、无建设合同,就直接支付汽车用品、办公耗材、工程建设等款项问题进行仔细甄别。二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预算管理、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等法规制度,加强内部监督,全面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制定了《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明确预算管理、财务收支范围、资金审批程序和权限、财务监督、财务分析报告制度等,加强预算和会计基础规范工作,严格原始凭证审核和资金审批手续。制定了《政府采购管理制度》,编制年度政府采购计划、采购决算。制定了《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加强采购、付款、使用(领用)、清查盘点、报废报损等方面的管理。同时,制定了《预决算管理制度》、《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公务卡管理办法》等多项制度,不断完善我院财务管理的制度机制,坚决禁止类似现象的发生。
三、下一步整改计划
(一)强化主体责任,进一步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落实“两个主体”责任的部署要求,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落实主体责任,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化责任担当,坚决维护党的意识形态话语权。自觉履行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全面领导责任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各负其责,履行好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的主要领导责任。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聚焦主责主业,狠抓党风学风,紧绷思想这根弦,始终与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保持高度一致。
(二)强化整改措施,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效和后续整改
始终把抓好巡视整改落实当作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持续推进巡视整改落实。一是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主动开展“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整改措施,严格落实已经出台的规章制度,加快出台正在讨论审核的规章制度,防止巡视组反馈问题再次发生,切实巩固巡视整改成效。二是对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的问题,继续实行“一周一报”制度,加大督查督办力度,高效率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同时,严格按照巡视工作要求,每月10日前向自治区巡视办报告整改进展情况。三是对需要长期执行整改的问题,制定周密的整改计划,根据工作实际实行“每季度一报告”制度,锲而不舍抓好抓实后续整改。
(三)强化标本兼治,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和长效机制
全面推进依法依规依纪管理,高度重视建章立制,进一步加强制度体系建设,形成一批科学可行、务实管用、防腐治病、运行良好的有效制度,推动整改落实常态化、长效化。充分发挥制度刚性约束作用,以完善的制度机制根治作风之弊、行为之垢,切实巩固和拓展巡视整改成果。及时依据自治区出台的一系列新制度,以党风廉政建设、科研项目管理、财务管理、人事管理、院办刊物管理、后勤服务管理等制度创新为重点,持续推进科研管理制度机制改革,不断提升管理科学化水平,努力为我院打造“新型智库、理论前沿、人才高地”提供有力保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71-5850642;邮政信箱:南宁市新竹路5号广西社会科学院机关纪委,邮编:530022;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
中共广西社会科学院党组
2016年11月16日
本文来源: 社科院
02.12.2016 1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