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北区检察院召开科级领导干部“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

11.01.2016  16:57

  广西检察网1月11日讯(通讯员 宋庆临 陈燕香)“本人对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的信心不足,认为这两部法规和类似以往很多政策规定一样,只是一阵风,走走过场,在落实具体工作上有偏差。”检察长陆石秋第一个带头“开炮”。近日,港北区检察院召开2015年度科级领导干部“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翁达华;港北区政法委副书记姜贺洁等有关部门领导列席会议。 

  会上,陆石秋检察长代表党组汇报了2014年民主生活会的整改情况,对2015年征求到的意见进行通报,并代表党组剖析班子存在问题和具体整改措施作发言。随后,陆石秋就个人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等方面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接着,其他班子和科级领导干部结合分管工作和自身存在“不严不实”问题分别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班子其他成员和科级党员干部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最后,陆石秋检察长代表党组作表态发言。 

  姜贺洁在总结点评时认为,港北区检察院各位成员相互批评坦诚认真、感受深刻、意见真实、针对性强、质量很高。希望克服困难,推进工作。他要求该院:一要发扬民主,认真分析,制定措施,广泛征求意见,形成合力,未提意见的会后多沟通。二要坚持加强学习,以民主生活会为契机,加强理论学习,提高个人素质,推动工作。三要坚持抓好工作,创新工作理念,抓好重点难点,突出亮点,不骄不躁,力争打造亮点,争创第七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翁达华指出,港北区检察院民主生活会有“”味,自己感受教育,收获多,意见比较规范。建议党组和领导干部知错即改,针对提出批评加以改进;以人民满意作为工作标准,做到心中有数,把提高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工作的标准;加大队伍建设力度,确保干警会干事、干成事、不出事。 

  该院此次民主生活会准备充分,班子成员和科级领导干部严肃认真、坦诚相见地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增强了领导干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作者单位:贵港市港北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