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仲裁委员会创新宣传方式积极利用地铁广告媒体开展仲裁宣传活动
12.01.2018 21:30
本文来源: 法制办
2017年11月,广西自治区法制办下发了《全区“知仲裁、用仲裁、解纷争、维权益”仲裁宣传活动方案》,对全区仲裁宣传工作作出了统一部署。为贯彻落实好方案要求,南宁仲裁委员会主动创新宣传方式,自12 月29日起,在南宁地铁1号线火车站、南湖站、万象城站、会展中心站和琅东站5个站点投放了6块仲裁宣传灯箱,在民族广场站、朝阳广场站、火车东站和金湖广场站等9个站点利用LED联播网滚动播放,宣传仲裁法律制度及南宁仲裁工作,借助地铁广告媒体开展为期6个月的仲裁宣传活动。
目前,南宁地铁已有1号、2号两条线路,覆盖南宁市大部分区域,越来越多的市民选择地铁这一便捷环保的出行方式,单2018年元旦期间客流量就突破了200万人次。地铁广告覆盖乘车客流及过街客流,受关注度高,传播效果明显,巨大的客流量保证了宣传受众的高覆盖性。南宁仲裁委员会充分利用这一宣传优势,加大与地铁广告媒体的合作,开展了此次宣传活动,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下一步,南宁仲裁委员会将继续充分利用地铁等公共媒体优势,及时完善仲裁宣传内容和形式,努力让更多的社会公众快速直接的了解仲裁,熟悉仲裁,并运用仲裁解决纠纷,积极发挥仲裁快速、高效解决民商事纠纷的优势,为促进社会经济和谐稳定发展贡献力量。
本文来源: 法制办
12.01.2018 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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