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积极开展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

24.12.2015  21:55

  为扶持村集体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实力,财政部决定于2016年在广西等13个省份开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为统筹推进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积极探索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有效实现形式,广西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积极推动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 

   一、积极贯彻中央精神。 接到财政部试点通知后,广西行动迅速,及时召开全区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关于开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有关规定。同时,印发了《关于开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的通知》(桂财农村〔2015〕38号),迅速布置试点工作,要求各市、县积极主动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扎实开展扶持村集体经济试点工作探索。 

   二、明确试点工作思路。 因地制宜,结合广西实际,坚持自力更生与政策扶持相结合,坚持以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实力、实现农民共同富裕为目标,坚持以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和资金等要素有效利用为纽带,重点探索以土地股份合作、农业生产经营合作为主要经营形式,探索资源有效利用、提供服务、物业管理、混合经营等多种集体经济实现形式,扶持和壮大广西村集体经济实力。 

   三、稳步推进各项工作。 一是深入了解全区农村集体资产和经济发展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为推进试点工作做好基础工作。二是研究起草《广西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方案》,提出试点工作内容、试点规模以及资金筹措计划等。三是稳步推进试点改革,拟采取竞争立项的方式,在全区范围内选择若干县(区)开展试点,每个试点县至少选择10个左右的行政村,重点开展以土地股份合作为内容的试点探索。 

  下一步,广西将积极加强扶持村集体经济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完善村集体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加强绩效考评和监督检查,切实推进扶持村集体试点工作在全区范围内有效开展。 

   

   

  信息报送:农村财政财务管理处        编辑:卢清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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