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积极开展海事(水运)矛盾纠纷联调 服务“西江黄金水道”建设
为服务好西江黄金水道建设,切实化解西江海上(水运)矛盾纠纷。在去年海事联调工作的基础上,今年北海海事法院、贵港市司法局、贵港市港航管理局共同制定了《共建海事纠纷联合调解工作机制实施意见》,构建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相衔接的大调解工作格局。通过抓机构网络建设、制度建设,努力把海事(水运)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今年以来,共调处海事(水运)纠纷63件,调解成功61件,调解成功率达96.8%,有力维护了贵港西江流域和谐稳定和经济发展。
一、成立海事纠纷联合调解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正副组长由市司法局、北海海事法院、市港航管理局有关领导担任,成员由三家单位相关庭(科室)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为:根据领导小组的部署,负责向党委政府汇报海事纠纷调解工作情况;负责督查落实本辖区内海事纠纷联调工作;对于重大海事矛盾纠纷的调处进行分流指派;对海事纠纷联调工作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汇总上报、督促检查、考核评比、总结推广经验,并提出奖罚建议。
二、实行海事纠纷联合调解三级工作平台运转。 建立海事矛盾纠纷联调三级工作平台,即在贵港市城区设立“海事纠纷联合调解工作中心”,在5个县(市、区)设立“海事纠纷联合调解工作站”,在沿江25个乡镇(街道)设立 “海事纠纷联合调解工作联系点”,对海事矛盾纠纷的调处实行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确保海事纠纷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化解。同时在平南县水运航运协会成立水运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成为全区乃至全国首个专业性行业性水运行业人民调解组织。
三、强化调解员业务培训和业务指导。 制定每年对联调中心(站、点)的调解人员进行培训的规划,提高调解员的业务素质。今年6月12日贵港市司法局在市委党校举办了海事纠纷联调业务培训班,联调中心(站、点)调解员全部参加培训,培训班邀请了海事法院贵港法庭梁向明庭长进行授课,提高了调解员的工作技能。选派业务指导员和法律顾问进行业务指导。由北海海事法院贵港法庭选派业务骨干、司法局选派法律顾问分别到联调中心(站、点)挂任指导员和法律顾问,指导员、法律顾问、联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必须每个月到联调中心(站、点)进行业务指导。
四、加大联调工作经费投入。 为确保海事纠纷联调工作的顺利开展,各县(市、区)司法局投入海事联调规范化建设经费13万多元。贵港市司法局分别给予市联调中心2000元,桂平市、平南县联调站(点)各6000元,港北区、港南区、覃塘区各5000元的经费补助,用于联调中心(站、点)规范化建设及办案补贴。
五、加强部门联动共同化解海事(水运)矛盾纠纷。 一发生海事(水运)纠纷案件,各联调中心(站、点)、航运调委会及时介入,制定方案调解。对达成调解协议的海事(水运)纠纷案件,应当事人要求进入司法确认程序的,海事法庭快速立案并进入确认程序;对未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尊重当事人诉权,引导当事人快速进入诉讼程序。如2014年5月29日,有两艘船在平南华润码头装货,其中一艘船在开出时碰撞到另一艘货船,导致该船的1名水手吴某某严重受伤从而引发纠纷。经丹竹海事纠纷联调点调解,撞船船主自愿承担吴某某全部医疗费7万元。
六、积极开展海事法制宣传工作。 依靠事后调处只能治标不治本,各联调中心(站,点)积极开展海事法制宣传,注重从源头上预防海事纠纷的发生,达到标本兼治。乡镇、村两级调委会,把法制宣传教育贯穿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全过程,通过送法上船,赠送法律知识读本,闲时集中普法教育等形式,进一步提升群众的法律意识、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引导群众以合法方式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