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积极推进市本级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工作
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是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有效实施的保障和手段,是预算执行管理的重要内容。加快推进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工作,有利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有效性,有利于推进财政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近年来,南宁市财政局在推进市本级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工作中做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了一定成效。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预防、纠偏、威慑作用下,预算单位规范支出意识增强,预算执行水平有所提高,预算单位从零余额账户向实有资金账户等关联账户划款得到全面控制,预算单位现金使用量显著减少。2015年1-8月市本级预算单位提取现金3706.6万元,比2014年同期减少1201.9万元,下降24.5 %。与此同时,公务卡的刷卡笔数和金额不断提升,2015年1-8月份刷卡笔数31007笔,刷卡金额4443.8万元,比2014年同期分别增加了6.5%和10.5 %。
为不断提高预算执行监管效率,下一步,我局将采取五个方面措施进一步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工作,防范财政资金支付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一是完善系统功能。优化动态监控系统功能,在市本级预算单位推行统一的财务核算系统,将预算单位财务核算系统、银行业务系统等系统接入财政大平台系统,充分利用从财政大平台系统获取的数据信息,提高动态监控系统的监控水平,确保监控范围全覆盖,不留监控盲区。
二是健全工作机制。一方面,进一步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分析报告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分析通报会议,协商解决工作中的疑点、难点问题。另一方面,进一步完善综合核查通报机制,财政业务科室联合监督部门定期对预算单位疑似违规问题开展现场核查,对确实存在违规情况进行通报并督促整改。
三是加大培训力度。组织预算单位财务人员学习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工作的有关制度规定,熟练掌握软件操作。同时加强财政部门监控人员的培训工作,定期组织开展业务知识和法规政策的培训,提高监控人员的理论水平、业务能力、软件操作和综合分析能力,着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过硬、原则性强、精通业务的监控队伍。
四是不断完善预警规则。财政部门主动上门,深入了解,指导解决预算单位在开展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认真倾听预算单位的意见和建议,结合实际优化监控系统预警规则设置,从而使动态监控越来越准确、有力,避免监控系统对单位正常业务的“误拦截”。
五是加强监控结果运用。对监控结果进行汇总梳理和综合分析,将监控结果作为下年度预算编制的重要依据。督促各预算单位严格执行有关制度规定,规范预算编制,逐步调整不适应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的管理模式,使预算执行更加规范,不断提高财政财务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