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1月13日,国家税务总局在北京召开全国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税务总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军代表税务总局党组作工作报告,中央纪委驻税务总局纪检组组长、总局党组成员张敏讲话。王军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深入构建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新格局,切实推进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为扎实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王军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明确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面从严治党的总体要求与主要任务。王岐山同志的工作报告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明确要求。这对做好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全国税务系统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会议精神上来,清醒认识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形势,严字当头、实字托底,步步深入、善作善成,不断增强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的系统性、创造性、实效性。
王军要求,2017年,全国税务系统要上下联动,狠抓落实,全力推进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重点做好五方面工作的持续深化。一是推进作风建设不断深化。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坚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常抓、细抓、长抓反“四风”工作。建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效机制,促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经常抓、成常态。大力弘扬优良作风,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大兴为民服务之风,大兴干事创业之风,大兴崇善尚廉之风,加强税务廉政文化建设。二是推进监督执纪问责不断深化。各级税务机关党组要大力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工作,深化落实“三转”,进一步厘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统筹推进“两个责任”落实。积极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严明审查纪律,规范权力行使,强化问责追究,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三是推进巡视监督不断深化。完善巡视机制,实施巡视工作规范,完善巡视巡察方式,健全巡视与纪检监察、干部人事、督察内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实现信息共享、成果共用。加大巡视力度,要实现总局对省国税局和直属单位的巡视全覆盖。抓好问题整改,严格对照问题清单,逐一分析、逐项分解、逐件落实、逐条销号。针对普遍性、规律性问题,推动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四是推进内控机制建设不断深化。进一步建立健全具有鲜明税务特色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同时,研究制发专项风险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加强风险防控。抓好内控平台建设,努力实现控制、督审、纠偏、评价、推送等功能。坚持动态持续改进,进一步健全内部风险防控动态管理机制,开展自我评估,强化整改落实。五是推进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不断深化。选优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注重干部培养,有计划地安排纪检监察干部上挂下派、交流任职,完善纪检监察人才库管理,为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人才储备。同时,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和纪律作风监督,把监督执纪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王军强调,各级税务机关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置于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格局中,置于税收现代化建设的总布局中,进一步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机制改革,更加注重各项改革举措的集成,统筹谋划、协同推进,形成互促并进、融合聚变的综合效应。
张敏传达了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强调国税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中央纪委七次全会部署要求。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增强党的意识,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首要任务,突出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个关键,坚持民主集中制这个根本组织原则,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锐利武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要突出党组的全面监督,突出对一把手的监督,突出重点监督内容,发挥巡视监督的利剑作用,切实强化党内监督。要紧盯本单位本系统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要岗位廉政风险,强化防控措施,坚决防止发生系统性腐败问题。
张敏强调,国税系统各级党组织及其负责人要进一步增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强化责任担当。要加强教育制度监督,严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加强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以严肃问责推动主体责任落地生根。要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推动纪检监察机构深化“三转”,选优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聚焦主责主业,把“全面”和“从严”的要求贯穿于监督执纪问责各方面、全过程,严格监督、严格执纪、严肃问责,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税务总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王秦丰主持会议。税务总局领导、总局机关副司级以上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税局、地税局主要负责同志、纪检组长参加会议。会议以视频形式开到省、市、县税务机关。中央纪委四室、中组部干部四局、中央国家机关纪工委有关负责同志应邀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