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 助推国家治理现代化

29.12.2015  16:53

10月13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1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并对外公布了《方案》。这是我国今后一个时期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行动纲领。遵循着《方案》设定的路线图和时间表,我国税收管理领域拉开了既具重要现实意义,又有重大历史意义的改革大幕。


加强顶层设计 绘就现代税收征管体制新蓝图


到2020年建成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匹配的现代税收征管体制,降低征纳成本,提高征管效率,增强税法遵从度和纳税人满意度。
  税收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和调控经济、调节分配的重要手段,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1994年我国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和税制改革,确立了国税、地税两套税务机构分设的征管体制。20多年来,国税、地税各自优势较好发挥,中央和地方组织税收收入的积极性有效调动,有力保障了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和税收制度的成功运行,对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挥了重要作用。
  然而,与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相比,现行国税、地税征管体制还存在职责不够清晰、执法不够统一、办税不够便利、管理不够科学、组织不够完善等问题,影响了税收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纳税人也提出了不少意见,迫切需要通过改革来解决。《方案》的制定出台,从顶层设计上为我国建设现代税收征管体制勾画出一幅清晰的蓝图。
  按照《方案》要求,改革将遵循依法治税、便民办税、科学效能、协同共治、有序推进五项基本原则,包括理顺征管职责划分、创新纳税服务机制、转变征收管理方式、深度参与国际合作、优化税务组织体系、构建税收共治格局6大方面31类具体改革事项,通过充分发挥国税、地税各自优势,推动服务深度融合、执法适度整合、信息高度聚合,着力解决现行征管体制中一些突出和深层次问题,不断推进税收征管体制和征管能力现代化,到2020年建成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匹配的现代税收征管体制,降低征纳成本,提高征管效率,增强税法遵从度和纳税人满意度,确保税收职能作用有效发挥,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公平正义。
  “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既是顺应纳税人期盼的民心工程,又是服务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本建设,更是推进税收事业科学发展的重大举措。我们期待和坚信,《方案》的落实,一定会使税收工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国家税务总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军对此次改革充满了信心。


坚持问题导向 让纳税人有更多获得感


以纳税人为中心,加强国税、地税合作,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便利化服务,让纳税人少跑腿、少费时、少花费。
  纳税人所盼,税务人所向。如何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不断提高纳税服务水平,着力解决纳税人办税两头跑、纳税成本较高等问题,是这次改革的关键点和着力点。《方案》坚持问题导向,从纳税人意见最多、最期盼的领域改起,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不断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
  一是让纳税人获得更规范的服务。要在全国范围内实现服务一个标准、征管一个流程、执法一把尺子。这将彻底改变长期以来一个地方一个规矩,国税、地税有所不同,新老局长间差异较大的局面,让税务人服务更规范、使纳税人办税更顺畅。
  二是让纳税人获得更便利的服务。将推出办税便利化一系列“组合拳”,例如:加快推行办税事项同城通办,2016年基本实现省内通办,2017年基本实现跨区域经营企业全国通办,让纳税人异地办税与异地取款一样便利。
  三是让纳税人获得更高效的服务。国税、地税合作将按照服务深度融合、执法适度整合、信息高度聚合的要求,进一步提速提质提效。例如:2016年实现“前台一家受理、后台分别处理、限时办结反馈”的服务模式,让纳税人“进一家门、办两家事”;2017年实现国税、地税联合进户稽查,切实解决对纳税人“两头查”的问题。通过国税、地税无缝对接的合作,带给纳税人无缝衔接的服务。
  四是让纳税人获得更放心的服务。推行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健全纳税服务投诉机制,让纳税人和全社会更加便利地监督税务人的权力,以更好地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让纳税人办税更加放心、更受尊重。
  王军表示,《方案》在便民利民上的改革举措,具有很高的“含金量”。税务部门需要做的就是不折不扣、扎扎实实地将这些高“含金量”的改革举措转化成纳税人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提高征管效能 更有效发挥税收职能作用


将简政放权与创新管理相结合,将优化服务与加强管理相结合,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在为市场主体添活力、增动力的同时,把该管的事项管住、管好。
  长期关注税收的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管理学院教授胡怡建介绍,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我国税源状况发生了深刻变化,跨区域经营大企业和高收入高净值纳税人明显增加,对税收征管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现行税收征管方式的不适应日益凸显。
  当前,受制于税务机构和职能设置等原因,不分纳税人规模大小和税收风险状况等,平均分摊征管资源,实行无差别管理,“眉毛胡子一把抓”,对大企业、高收入高净值纳税人特别是高风险纳税人未能集中资源实行有效管理,导致征管效能不高。同时,跨区域大企业主要由属地基层税务机关实行税收管理员固定管户,管理力量、管理水平、信息资源与之不匹配,存在着管不了、管不好的问题。
  《方案》对准税收征管针对性不强、实效性不高的症结所在,全面发力,从多个层面进行了深入改革。一是创新事中事后管理方式。实现税收管理由主要依靠事前审批向加强事中事后管理转变,推行纳税人自主申报,完善包括备案管理、发票管理、申报管理等在内的事中事后管理体系,确保把该管的事项管住、管好,防范税收流失。二是对纳税人实施分类分级管理。对企业纳税人按规模和行业,对自然人纳税人按收入和资产,并区分不同风险等级实施差别化管理应对措施。三是提升大企业税收管理层级。对跨区域、跨国经营的大企业,将其税收风险分析事项提升至税务总局、省级税务局集中进行,将分析结果推送相关税务机关做好应对。四是建立自然人税收管理体系。从法律框架、制度设计、征管方式、技术支撑、资源配置等方面构建以高收入者为重点的自然人税收管理体系。税务总局、省级税务局集中开展对高收入纳税人的税收风险分析,将分析结果推送相关税务机关做好应对,不断提高自然人税收征管水平。五是深化税务稽查改革。建立健全随机抽查制度和案源管理制度,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对重点税源企业每5年轮查一遍。2016年普遍推行先开展案头风险分析评估查找高风险纳税人再开展定向稽查的模式,增强稽查的精准性、震慑力。依法加大涉税违法犯罪行为查处力度,加强税警协作。提升税务稽查管理层级,增强税务稽查的独立性,避免执法干扰。六是提高征管科技含量。推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健全发票管理制度,2016年实现所有发票的网络化运行,推行发票电子底账,实时采集、存储、查验、比对每一份发票的全要素信息,从源头上有效防范逃骗税和腐败行为。加快税收信息系统建设。2016年全面完成金税三期工程建设任务,形成覆盖所有税种及税收工作各环节、运行安全稳定、国内领先的信息系统。2018年实现征管数据向税务总局集中,建成自然人征管系统,并实现与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互联互通。2020年使我国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居于国际先进行列。


树立大国税务理念 更好服务对外开放发展


参与国际税收规则制定,加强国际税收合作,打击国际逃避税,对跨国避税、企业“灰色利润”零容忍,彰显中国税务在国际上的影响力,主动服务对外开放战略。
  2014年11月1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澳大利亚布里斯班举行的G20领导人峰会上提出:“加强全球税收合作,打击国际逃避税,帮助发展中国家和低收入国家提高税收征管能力”。这是我国最高领导人首次在国际重大政治场合就税收问题发表重要意见。李克强总理多次指出,要大力推进国际产能合作,使中国企业大踏步走出去。《方案》提出适应经济全球化的趋势和我国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要求,树立大国税务理念,用国际化视野谋划税收工作,加强对国际税收事项的统筹管理。
  一是积极参与国际税收规则制定。我国将于2016年上半年承办国际税收征管论坛(FTA)第10届大会。这是在我国举办G20领导人会议的一个配套项目,也是国际税收征管领域合作范围最广、层次最高的对话平台,必将有效提升我国税收国际影响力。可以预见,类似这样的活动,特别是国际税制改革的讨论会和推进活动,将更多地看到中国的身影,更多地听到中国的声音,更多地彰显中国的影响力,从而既为发展中国家谋利益,也积极维护我国税收权益,共同推动国际税制和征管改革。
  二是不断加强国际税收合作。围绕建立合作共赢的新型国际税收关系,推动完善国际税收合作与协调机制,执行好《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和《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加强税收信息交换,形成深度交融的互利合作网络。积极开展对外税收援助,帮助发展中国家和低收入国家提高税收征管能力,体现我国在国际税收领域的责任担当。
  三是严厉打击国际逃避税。构建反避税国际协作体系、完善全国联动联查机制、健全跨国企业税收监控机制。对跨国避税、企业“灰色利润”零容忍,打击跨国公司或高收入个人利用各国税制差异和税收信息不对称,向避税港和避税地转移利润或者隐匿收入以逃避纳税义务的行为,维护国家税收权益和世界税收秩序。
  四是主动服务对外开放战略。加快国与国之间税收协定谈签和修订,特别是推动与“一带一路”沿线尚未签署税收协定国家的协定签署,以及加快与我国有产能合作国家的协定谈签;探索推进在我驻主要市场经济国家、走出去重点国家使领馆和国际组织派驻税务官员,更好地为走出去企业提供境外税收政策咨询、涉税争端解决等服务,使税收服务紧跟对外开放步伐、紧贴企业走出去需求。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朱青认为,税务部门的改革正当其时。“随着经济全球化加深,我国走出去企业越来越多。但企业走出国门之后,对国外税收政策并不熟悉,境外税收维权面临较大难度,需要我国税务部门加强与各国税务当局的沟通联系,充分利用国际税收规则,甚至是引领国际税收规则的制定,为企业走出去提供良好的税收服务。


增强税收治理能力 更好为国家发展大局服务


税收服务国家重大战略,税收大数据服务国家治理,纳税信用服务社会管理,税收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效能充分释放。
  税收一头连着纳税人,一头连着国家。在让纳税人有更多获得感的同时,《方案》强调进一步增强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并对增强税收治理能力,更好服务国家发展大局作出了全面部署。
  当前,“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三大战略正在掀起互联互通大发展的热潮,进一步拓展了税收大有可为的空间。《方案》提出,以推动实施“一带一路”战略、支持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为重点,与重点国家税务部门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将更好地服务走出去和走进来的纳税人。
  税收大数据蕴含着服务国家治理的巨大潜能,税务部门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的同时,深度挖掘利用税收数据信息的“金山银库”,将成为税收更好地服务宏观经济决策和社会管理的推进器。例如,实施“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建成国际先进的税收征管信息系统、推行增值税电子发票所汇集的海量税收数据和纳税人交易信息,将进一步发挥税收作为经济活动“晴雨表”的作用,为国家宏观经济决策提供及时、全面、准确的依据。拿增值税电子发票来说,由于发票记录了每个纳税人每一笔开票信息,数据量庞大、覆盖面广泛,且具有颗粒度小、真实度高、连续性强等特点,是税务部门独有的“金山银库”,可以用来进行最大精细度的货物流向、流量、变化等分析,从而充分及时准确反映一个地区、一个行业乃至全国经济运行的总量和结构发展变动情况。因此,《方案》进一步提出,推进数据标准化及质量管理,健全减免税核算体系,发挥税收大数据优势,加强数据增值应用,在提高征管效能和纳税服务水平的同时,使之更深刻地反映经济运行状况,服务社会管理和宏观决策,为增强国家治理能力提供有力支撑。
  目前,我国正在加快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纳税信用作为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基础性作用日渐显现。《方案》要求,建立促进诚信纳税机制,对纳税信用好的纳税人,开通办税绿色通道,在资料报送、发票领用、出口退税等方面提供更多便利,减少税务检查频次或给予一定时期内的免检待遇,开展银税互动助力企业发展。对税收违法“黑名单”当事人严格税收管理,与相关部门依法联合实施禁止高消费、限制融资授信等惩戒,让诚信守法者畅行无阻,让失信违法者寸步难行。同时,全面建立纳税人信用记录,将纳税人的信用记录纳入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依法向社会公开,充分发挥纳税信用在社会信用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
  一个明显的例子是,纳税信用正在成为商业银行为企业发放信用贷款的重要依据。今年7月开展银税互动以来,到11月底全国商业银行利用税务部门提供的信息,共为纳税信用好的7.6万户企业提供信用贷款1300亿元。这既使银行节约了成本,减少了风险,又让纳税人减少了麻烦,及时获得了贷款。改革将大大拓展纳税信用在这方面的功能作用。


创新税务干部管理 建设文明执法队伍


加强税务干部能力建设,实施人才强税战略,实行税务领军人才培养计划,持续推进绩效管理,加强对税务干部平时考核,完善日常化、累积化、可比化的数字人事制度体系。
  税务系统队伍大、层级多、分布广,国税和地税干部总数近80万人,约占整个公务员队伍的十分之一。如何管好队、带好队,关系到改革举措能否顺利推进、改革目标能否顺利实现。《方案》明确了税务干部管理创新举措,把重点放在加强干部能力建设上。
  “致天下之治者在人才”。实施人才强税战略,是提高税收管理水平的根本依托。按照《方案》提出实行税务领军人才培养计划的要求,税务部门将用5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形成覆盖主要税收工作领域、总量不低于1000名左右的领军人才队伍,使他们成为我国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引领者。目前,已有400多名优秀税务人才成为培养对象。作为首批税务系统外的领军人才,中国人民大学谢波峰老师颇有感触:“税务领军人才培养计划是我国税务系统在人才方面未雨绸缪的战略性布局,创造性地设计了系统外税务人才的参与。我很幸运能成为其中一员,这些宝贵经历将鞭策着我更加关注、关心税收事业发展。
  为确保中央各项重大改革举措“不挂空挡”,税务部门今年起全面实行覆盖组织和个人的绩效管理。此次改革将使这方面的探索和尝试进一步推向深入。王军表示:“我们将围绕推进税收现代化的战略目标,实施战略绩效管理,充分发挥绩效管理的‘指挥棒’作用,努力建设‘绩效税务’,让工作不再‘跟着感觉走’,而是‘奔着绩效走’,激发上上下下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推动各项改革措施落地。
  建立对干部考核的数字人事制度体系是税务部门加强税务干部管理的全新探索。此次改革对完善这一制度体系提出了明确要求。通过信息化手段,实施干部管理日常化、日常管理指标化、指标管理数字化、数字管理累积化、累积管理可比化、可比管理挂钩化、挂钩管理导向化,并为每一名干部建立职业成长账户,充分运用于对干部的培养使用工作之中,将更好地从制度和机制上促使税务干部一身正气、一生正气,一心向上、一生向上。


强化税收保障 推进协同共治


建立健全“党政领导、税务主责、部门合作、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税收共治格局,形成协税护税、综合治税的强大合力,不断提高税收共治水平。
  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的利益关系,有赖方方面面的支持配合。为此,《方案》提出了要建立健全“党政领导、税务主责、部门合作、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税收共治格局,着力解决税收社会环境不够优、诚信纳税意识不够强等问题,并从推进涉税信息共享、拓展跨部门税收合作、健全税收司法保障机制、加强税法普及教育四个方面进行了改革部署。这是改革成功的重要保障,是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的体现。
  其中,推进涉税信息共享是一个双向的过程。一方面,要加快税收征管法修订和实施进程,落实社会第三方向税务部门提供涉税信息的法定义务。这将有力地解决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推动税收共治取得新的突破。目前,在税收征管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中,已对此作出了系统规定,为推动这方面的法制建设向前迈进了一大步。另一方面,要依法建立健全税收信息对外提供机制,保障有关部门及时获取,并应用于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之中。这也是税收协同共治推进国家治理的重要体现。
  加强税收普法教育是一项长期的任务。社会公众关注税收、理解税收、支持税收工作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把税法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开展经常性的税收宣传,增强全社会包括青少年的税法意识,必将使税收法治观念更加深入人心,使税收政策发展的社会环境更加优化。
  “中央通过的《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是规划图,是任务书,更是战斗令。有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有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有广大纳税人和全体税务干部的共同努力,我对顺利推进改革充满信心。”王军表示,税务部门将结合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刚刚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将改革作为与组织税收收入工作同等重要的“一号落实任务、一号考核内容、一号督办事项”,逢山开路,遇水搭桥,着力打造税务系统改革创新文化,按照2016年上半年开展局部试点、2016年下半年扩大试点、2017年主要措施基本落实、2018年至2020年全面提升的部署安排,攻坚克难、不懈深化、环环紧扣、蹄疾步稳地把各项改革举措做细做好做实,全力以赴确保改革取得实效,让改革的红利惠及社会大众,让便民的春风吹进千家万户,让税收事业发展实现质的飞跃,让税收服务国家治理再谱新的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