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立法调研组到陕西省开展立法调研

20.08.2015  19:05

  为吸收借鉴兄弟省市的先进经验做法,进一步做好《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的立法项目调研工作,2015年8月17-19日,自治区老龄办主任、民政厅党组成员梁丽玲率领立法调研组赴陕西省开展立法调研工作。厅法制处、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自治区老龄办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参加了调研。

  17日下午,调研组与陕西省老龄办进行了老年人权益保障立法工作经验座谈会。会上,陕西省老龄办相关领导先就本省老年人口状况,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立法的背景、必要性、立法经过等工作情况和立法经验进行了详细的介绍,随后与调研组就立法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交流。

  18日,调研组对陕西省老年社会保障、老年优待等相关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

  通过此次调研,调研组对区外省份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立法和老龄工作的经验做法有了深入了解,为我区开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立法和推进我区老龄事业发展提供了新思路、新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