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届广西优秀社会工作服务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市民政局,厅直属各单位,各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相关单位:
为鼓励全区开展社会工作实践活动,及时总结本土化社会工作服务经验,提升我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素质,推动我区社会工作事业稳步、健康、有特色地发展,经厅领导同意,结合2013年开展的第一届广西优秀社会工作服务案例评选活动经验,决定继续在全区开展第二届广西优秀社会工作服务案例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18:00
二、征集内容
主要征集在广西辖区内,社会工作者秉承社会工作专业理念、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为服务对象提供直接活动的案例。
三、征集条件
(一)真实性。参评案例所提供的材料应源于实际工作,具有真实的服务主体、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过程和服务效果。不得杜撰、移植或抄袭案例。
(二)专业性。参评案例应具备社会工作专业要素,能够反映社会工作的专业理念、方法与技巧,能够体现社会工作的专业作用和专业成效。
(三)完整性。参评案例应体现社会工作者已经完成并做过成效评估(含自我评估)的服务。尚未开展、准备开展和正在开展的服务不能参加案例评选活动。
四、参评材料要求
所有参评案例须包括标题、正文、作者简介三部分内容,须严格按以下体例进行案例表述,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评选。
(一)案例框架要求。
1.个案社会工作案例由背景介绍、分析预估、服务计划(包括服务目标、服务策略、服务程序等)、服务计划实施过程(正文中应重点描述服务如何开展,必要的工作记录文本可作为附件)、总结评估和专业反思六个部分构成。
2.小组社会工作案例由背景介绍、分析预估、服务计划(包括理论依据、小组目标、性质、对象、时间、小组程序等)、服务计划实施过程(正文中应重点描述服务如何开展,必要的工作记录文本可作为附件)、总结评估和专业反思六个部分构成。
3.社区社会工作案例由背景介绍、分析预估、服务计划(包括服务目标、服务策略、服务程序等)、服务计划实施过程(正文中应重点描述服务如何开展,必要的工作记录文本可作为附件)、总结评估和专业反思六个部分构成。
(二)文字要求。
1.逻辑清晰、结构完整、简洁精炼,案例正文字数控制在5000字左右。需提交附件的,附件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
2.涉及社会工作服务主体和客体的术语统一使用“社会工作者”和“服务对象”进行表述。
3.对于服务对象的姓名、地址、单位等涉及隐私的内容,应注意保密并做技术处理。
(三)排版要求。
1.案例题目
主标题:小二号,黑体,加粗,居中;副标题:三号,黑体,不加粗,居中。
2.分级标题
一级标题:四号,黑体,不加粗;
二级标题:四号,楷体,加粗;
三级标题:四号,宋体,加粗。
3.正文文字:四号,宋体,不加粗;段落首行缩进2个字符;段落间距:段前0行,段后0行;段落行距:固定间距25磅。
4.插入表格:文字五号,宋体。
5.页边距:上:25mm,下:25mm,左:28mm,右:28mm。
6.页码:居中。
(四)其他要求。
案例后应附上250字左右的作者简介,包括作者姓名、年龄、现所属服务机构教育经历、工作经历及所获专业相关奖励等,最后用一句话阐述作者的服务心得。
五、活动程序
(一)自愿申报。有意向申报案例的单位或个人,要在截止日期前,将电子版案例及相关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评审。组织区内外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资深社会工作者、高校社会工作学者,对征集到的案例进行集中评审,报厅党组同意后,确定广西第二届优秀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案例获奖名单。
(三)公布获奖名单。在广西民政网(http://www.gxmzt.gov.cn/)“社会工作”业务栏公布本次获奖名单。
(四)奖励和推广运用。向获奖单位或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在广西民政网“弘扬社工精神 服务困境人群”专栏刊登优秀案例,同时印制优秀案例集。
六、奖项设置
一等奖2名,奖励2500元/名;
二等奖3名,奖励1500元/名;
三等奖5名,奖励1000元/名;
优秀奖10名,奖励200元/名。
联系人:郭冬阳,手机18074808016;办公室电话(兼传真)(0771)2802051;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第二届广西优秀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案例参评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2014年10月15日
附件
第二届广西优秀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案例参评表
参评对象 | 个人 |
| 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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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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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手机 |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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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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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类型 | □个案社会工作 □小组社会工作 □社区社会工作 | ||||||
案例内容 简述(5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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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承诺书 | 本人(本单位)郑重承诺,此案例无杜撰、移植或抄袭等不良行为,内容属实。若有以上行为,本人(本单位)愿意承担一切后果。
申报人(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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