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派员参加江苏省第十二批网络文化市场以案施训活动

20.07.2016  20:15


根据《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关于开展第十二批网络文化市场以案施训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和《江苏省文化厅关于开展第十二批网络文化市场以案施训活动的函》,6月20-26日,梧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选派网络文化市场执法骨干参加了由江苏省文化厅举办的第十二批网络文化市场以案施训活动。

此次活动以南京警备区招待所为培训点,参训人员对归属地为南京和苏州的两个网络文化案卷全程参与办理。培训采用远程办案和现场办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从案件线索入手至案件调查终结为止,参训者分别独立制作了《远程勘验笔录》、《立案审批表》、《现场检查笔录》、《调查询问笔录》、《案件调查终结审批表》等文书,然后进行交叉互评,整个过程大家都能够积极、认真的进行研讨。

本次“以案施训”活动,参训人员共同办好案子并形成一套完善的案件材料,对案件的办理能熟练地操作,明确了网络文化市场执法的下一步工作思路。在为期六天的以案施训活动中,来自各地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业务专家共同探索、分享,逐渐形成了一整套关于网络文化市场执法案件办理取证、程序、自由裁量等要素的规范性做法,并将网络文化市场法规学习与执法实践相结合,为参训人员提供了一个生动鲜明的教学平台。在传授市场办案技巧、提升执法能力的同时,也为各地执法人员创造了一次极好的交流机会,加深了彼此相互间的了解,积累了协同办案的可贵经验。(梧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崔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