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自治区财政筹措455.3亿元支持落实各项社会保障惠民政策
2014年,自治区财政严格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总体要求,积极调整支出结构,加大资金统筹力度,优先保障民生支出。据统计,截至2014年底,自治区财政累计筹措社会保障资金455.3亿元,同比上年增加38.3亿元,增长9.2%。其中,中央财政对我区社会保障补助再创新高,全年累计下达资金344.2亿元,同比上年增加36亿元,增长11.7%,有力支持了我区各项社会保障惠民政策全面落实。
一是支持就业创业和人才政策的落实。 筹措资金8亿元,用于支持全区就业创业政策的落实,及时足额发放就业创业各项补贴,重点支持提升农民工、高校毕业生等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技能,鼓励各地充分利用大学生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等现有资源建设创业孵化基地,对符合条件的创业孵化基地给予奖补资金;筹措“三支一扶”专项资金0.37亿元,健全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服务保障机制,引导更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缓解高校毕业生“就业难”问题;筹措资金0.63亿元,用于支持12个县、149个乡镇基层就业及社会保障服务设施项目建设;筹措资金1.07亿元,用于支持50个自治区级人才小高地和北部湾经济区六市重大人才项目建设。
二是支持完善城乡养老保险体系建设。 筹措资金40.6亿元,自2014年1月1日起,在全区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整合并增设了缴费档次、适当提高了财政对参保人缴费补贴标准,建立了丧葬补助金制度;筹措86.3亿元,连续10年提高我区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水平。
三是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筹措资金122.8亿元,将政府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助标准由月人均280元提高到月人均320元;筹措资金6.84亿元,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行药品零加成政策减少的合理收入给予补助,促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可持续实施;筹措资金2.95亿元,用于支持落实乡镇卫生院人员基本工资财政全额保障政策;筹措资金15.35亿元,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人均筹资标准由2013年的30元提高到2014年的35元;筹措资金6.75亿元,用于支持推进艾滋病防治、重大疾病预防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实施;筹措资金6亿元,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给予补助,保障我区妇女儿童的健康;筹措资金0.42亿元,用于支持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制度;筹措资金2.29亿元,用于支持自治区、市、县以及乡镇(街道)等各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和检验机构能力建设,提高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筹措资金9.5亿元,用于支持中央预算内医疗卫生基建项目顺利开工实施。
四是支持深化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筹措资金1.2亿元,支持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保障临时陷入困境群众的基本生活;筹措资金1.08亿元,支持建立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制度,为全区32万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资金;筹措资金52.3亿元,有力保障了380多万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基本生活;筹措资金6.5亿元,用于支持各地做好困难群众参合参保资助工作及城乡困难群众住院医疗救助暂行办法等惠民救助政策的落地;筹措资金4.2亿元,用于支持各地开展自然灾害救助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信息报送:社保处 编辑:邓先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