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政放权新观察:从"重数量"转向"提高含金量"
新华网北京8月8日电(记者董峻、高敬)政府简政放权持续推进,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全面启动,“红顶中介”与行政机关脱钩提速、企业登记“一证一号”开始推行……本届政府成立以来,着力推动简政放权、优化服务工作,成效显著。
同时,监管部门并没有“一放了之”。作为创新监管机制的突破口,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布《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这项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最新举措,就是本届政府转变职能的重要内容之一。
加强放管结合,根治任性检查
随机不是随意,而是有规则的。根据通知要求,随机抽查将推广四项措施:
——“列清单”,就是制定并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这是一项基础性制度,让老百姓知道政府部门该查什么、怎么查、查的结果是什么。
——“双随机”,就是随机确定检查对象、随机确定检查人员。这项规定给执法人员戴上了“紧箍咒”,也给企业头上悬了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不敢心存侥幸、冒险违规。
——“适度查”,就是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要求各部门综合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监管领域实际确定比例和频次。
——“用结果”,就是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将随机抽查结果与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挂钩,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
随机抽查的监管新模式,在一些地方已经先期推进。天津市对信用良好企业适用无过错推定原则,通过“双随机”的抽查机制“摇号”产生被检查企业名单和检查人员名单。为避免监督检查活动中的不作为与乱作为,天津市还同步推行了“一表共享”的检查方法。“两个随机”最终自动生成“一企一表”,表上内容包括企业基本信息、检查项目、检查人员及证件号码、检查结果等,检查人员不得擅自增减项目。
国务院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人表示,“双随机”抽查监管方式全面推开,标志着本届政府事中事后监管改革迈出重要一步,是创新事中事后监管的一个突破口。按照政府监管不扰民、不烦民但法度不缺的要求,用制度和机制严格限制监管部门自由裁量权,规范执法行为,强化企业自律,切实解决执法扰民与监管缺失并存的问题。
回顾本届政府成立伊始,开门办的第一件大事就是推进行政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作为“先手棋”,抓住了行政体制改革和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
目前,国务院各部门共取消或下放行政审批事项537项,本届政府承诺减少三分之一的目标提前两年多完成。地方各级政府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有些省份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和下放比例超过一半、最高达70%,有的省级非行政许可已全面取消。
水利部在审批方式上由“串联审批”改为“并联审批”,压缩了每个环节的审批时间;国家发展改革委推动建立纵横联动协同监管机制,有序推进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年底前将实现中央部门与地方的纵向贯通;交通运输部通过探索创新监管方式,加强对市场主体的过程监督和后续管理,实行“宽进严管”。
而商事制度的改革,更是政府部门转变职能、创新监管方式的最大亮点。工商登记实行“先照后证”,前置审批事项85%改为后置审批;注册资本由实缴改为认缴,企业年检改为年报公示。一系列改革措施大大加强了市场活力。上半年全国新增市场主体685.1万户,比上年同期增长15.4%;新登记企业200.1万户,增长19.4%,平均每天新增企业1.1万户。
降低准入门槛,市场会不会“一放就乱”?工商总局局长张茅表示,今年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把“严管”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积极探索建立事中事后监管的新模式,建立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制度。
“建设全国统一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改变了我们传统的监管理念和方式,真正做到用信用监管,让企业诚信经营,接受全社会监督。”张茅说。
硬措施组合拳着力打通改革“最后一公里”
世界银行发布的全球2015年营商环境报告显示,我国在189个经济体中排在第90位,主要原因仍是各类行政审批等管制措施太多。国家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的一项抽样调查也显示,三分之二的受访企业希望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中央党校教授王军表示,政府部门过去习惯于行政审批、发号施令,现在要转向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上来,是痛苦和困难的。改革的“最先和最后一公里”仍要着力打通。
根据国务院确定的工作方案,今年政府职能转变将重点围绕阻碍创新发展的“堵点”、影响干事创业的“痛点”和市场监管的“盲点”,从减少审批向放权、监管、服务并重转变,统筹推进行政审批、投资审批、职业资格、收费管理、商事制度、教科文卫体等领域改革,着力解决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的重大问题。
国务院已确定,9月底前国务院部门要简化行政审批流程,压缩前置审批环节并公开时限,推行并联审批和网上审批,着力解决环节多、时间长、随意性大等问题。年底前,再取消一批“含金量”高的行政审批、投资项目核准及前置审批、资质资格许可认定、评比达标表彰等事项。同时,清理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年底前取消200项以上,为地方放权进一步打开空间。
此外,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化手段,探索实行“互联网+监管”模式。加快部门之间、上下之间信息资源的开放共享、互联互通,打破“信息孤岛”。推进统一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信息披露和诚信档案制度、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和黑名单制度,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
[责任编辑: 刘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