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制定管理办法 抑制新闻敲诈和假新闻等行为

08.12.2014  23:54

   新华网石家庄12月8日电(记者齐雷杰)面对部分不法媒体和记者搞有偿新闻、虚假新闻、“新闻敲诈”等违反新闻职业道德和法律的突出问题,河北省2013年5月成立新闻道德委员会,积极建章立制,在行业内营造崇德扬善浓厚氛围,还出台奖励办法发动群众投诉举报,并公开曝光5起重大典型案例,有效震慑了新闻违纪行为,净化了新闻队伍。

   作为新闻道德委员会试点省份,河北大胆探索,制定了《省新闻道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受理投诉举报工作管理办法》等系列制度,对受理群众投诉举报、案件调查、联动查处、情况反馈等作出规定。同时,还编辑出版《新闻道德建设工作手册》,免费发给新闻单位,让广大新闻工作者学法、知法、守法。对重点工作,省委宣传部、省网信办、省记协等部门还成立联席会议,定期研究协调督导。

   河北省新闻道德委员会成立以来,多措并举,通过组织专题辅导、集中研讨、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开展培训,坚定新闻队伍道德操守和政治立场,力求让新闻职业道德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同时,着力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推出了22名“德业双优”典型,为全省新闻工作者树立了典范。

   针对新闻敲诈、虚假新闻、有偿新闻等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问题,河北发动群众合力“围剿”,出台了《关于对新闻界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实行有奖举报的暂行办法》,规定凡实名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员给予500元至1万元奖励。

   为方便群众举报,河北组织各地各单位公布报纸、期刊和中央驻冀新闻机构名单和持证记者名单,并公布了举报电话、群众信箱和网上举报平台,安排专人负责群众来电、来信,对举报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确保“件件有回音”。对典型案例,邀请社会各界代表分析评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通过总结经验,河北编印了《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30问》,将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有关政策和措施、真假媒体记者识别办法、新闻敲诈和虚假报道成因、投诉举报办法等基本知识汇编成册,免费发放到基层党委政府和重点企业,提升了基层干部群众识别新闻敲诈和虚假报道能力,形成了对新闻敲诈和假新闻“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

   截至目前,河北已接受新闻类事实举报15起,先后两次组织召开新闻道德委员会评议会议,查处并通报了中国工业报驻河北记者站副站长张某某违规采访和《张北报》违规发行出版案例,以及马雪鹏等人假冒记者涉嫌敲诈勒索案、李怀军假冒记者涉嫌诈骗案、姚易贵等人假冒记者涉嫌诈骗案等重大典型案件,有效警示震慑了违规违纪行为。基层干部群众普遍反映,2013年下半年以来,小报小刊违规采访行为明显减少,新闻采编秩序得到有效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