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禽畜及其产品的市场销售行为整治

20.03.2016  11:33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食用农产品的质量监管,规范鸡鸭等禽畜及其产品的市场销售行为,根据南宁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以及南宁市食安办《于进一步加强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紧急通知》的要求,针对央视“3·15”晚会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布食品质量抽检结果发现南宁市五里亭温氏三黄鸡出现呋喃唑铜代谢物一事,南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立即行动起来,对全市的禽畜及其产品的市场销售行为进行整治,并在全市各城区、开发区的禽畜批发市场、商场、超市,分别有针对性、分门别类地进行质量抽检,共抽检样品鸡肉样品50份,其中:南宁市五里亭批发市场、江南区东南市场、高新区北湖综合批发市场等禽类批发交易市场抽取了鸡肉样品23份,三黄鸡样品抽取了18份,温氏鸡肉样品抽取了9份。至今为止已经得出检测结果的30份样品中,尚未检出存在呋喃唑铜代谢物。 

  下一步,南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加大整治工作力度,规范鸡鸭等禽畜及其产品的市场销售行为,加强对食用农产品的质量抽检,严厉查处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行为。同时,与农业部门密切配合,强化食用农产品的源头管理和溯源机制的建立与完善;指导、督促市场开办者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和完善食用农产品质量快速检测(尤其是兽药残留检测)手段,把好市场准入关,有效保障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