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工商公布10类广告问题

22.10.2016  01:04

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讯(记者 蒙进煌 实习生 姚小芳) 10月20日,南宁市工商局根据今年以来广告监管情况,广告市场投诉、举报监测数据,公布了10类普遍性、典型性的广告问题,并约谈80家房地产企业和20家广告经营企业。据了解,被上榜的房地产广告问题中,有宣传投资回报承诺的,有未取得预售证就发布广告的,也有发布含有“风水”等封建迷信内容的。

据统计,今年1月至10月,南宁市工商局受理的房地产类投诉举报为385件,其中投诉380件,举报5件。对违法违规房地产广告的投诉举报,共立案调查案件27起,结案23起。违法案件信息已录入全国信用公示系统。

南宁市工商局发现违法发布房地产广告行为具有普遍性和典型性的问题如下:宣传房地产项目升值或者投资回报承诺;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即发布预售广告;未在房地产预售、销售广告中载明预售或者销售许可证书号;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做误导宣传;使用绝对化用语;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引证内容未表明出处;在互联网、大众媒体上发布违法房地产广告;发布虚假广告、违法广告;发布含有风水等封建迷信内容的广告。

此外,关于房地产的投诉举报,在合同纠纷上,延期交房、房屋面积与合同不符、未按购房协议的价格出售等较集中;商品房质量问题多,表现为房屋渗(漏)水、墙面出现裂痕、墙体空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