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官员开会爆粗语出惊人 专家称具有一定普遍性
□法制网记者廉颖婷
因为几句话,山西省古交市汽车客运管理办公室主任任长春这两天成为备受关注的“公众人物”。
在一个名为《任性的领导讲话》网上热传视频中,任长春语出惊人——“国家规定是狗屁”、“我说他谁是腐败就谁是腐败”。
目前,这段视频已被证实属实,有关部门已立案调查,同时派工作组进驻该单位。
由任长春这番话而引发的舆论风波仍在延续,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的专家均认为,任长春的行为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反映出个别基层党员干部对党纪国法没有敬畏之心,不尊崇法治、不敬畏法律。
官员“有权任性”
近年来,随着依法治国、依法执政理念的深入宣传和全面贯彻,基层党员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得到了逐步提高,但在实际工作中,有些基层党员干部忽视法律,决策不依法、遇事不讲法、办事不懂法、自己不守法的现象依然存在。
中国社会科学院廉政研究院副秘书长高波告诉《法制日报》记者,任长春“知法贬法”,说明这位客运办主任法治思维、法治观念不及格。在这种思维下,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如何依法办事、依法工作、依法管理?
“说出这么不负责任的话,用现在的话说就是‘有权任性’。”高波说。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敬波亦认为,这暴露出个别行政公务人员目无法纪,法治意识淡薄。
“这是个人法律观念和价值取向的外露,他们内心深处并不认为法律是重要的。”王敬波说。
事实上,诸如任长春这类“爆粗”行为的党员干部并不少见。在安徽,有干部私分公款被上级领导痛批后,骂举报下属“没有良心”;在吉林辽源,有环保局局长因为职工要平分待遇,破口大骂举报职工“领导就得骑马坐轿”等。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杨小军表示,任长春的行为虽然表面上看是“口德”问题,深层的原因还是对法律没有敬畏之心,自以为是。
“这也反映出个别基层公务人员只盯着上面的领导,没有党纪、没有国家,谁管乌纱帽就是谁的人。”杨小军说,说这样话的人不适合做领导,应该从领导位置上“下去”。
具有一定普遍性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要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这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关键所在。
今年2月2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强调,领导干部要做尊法的模范,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做学法的模范,带头了解法律、掌握法律;做守法的模范,带头遵纪守法、捍卫法治;做用法的模范,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
杨小军表示,习近平所讲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这四个“法”,将尊法排在第一位,就是在告诉党员干部,对国家的法律、规定、制度等要有敬畏之心。
“可以说,这位客运办主任的行为并不是个案。”王敬波说,在我国,基层一线的公务人员这种人治的思维,带有一定的普遍性。这一观点亦被其他受访专家所认同。
王敬波表示,对党员干部要抓法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形成良好法治环境。
“四中全会提出,加强法治部门领导班子建设,把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人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这就是让干部在行权的过程中,绷紧法律这根弦。”王敬波说。
5月8日至1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到浙江省调研时强调,党纪严于国法。
王岐山说,党规党纪保证着党的理想信念宗旨,是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的底线;法律体现国家意志,是全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底线。党章规定,党员必须自觉遵守纪律、模范遵守法律。
杨小军认为,应该要让这种无视党纪国法的人付出代价,承担相应的后果,并且作为典型处理以警示其他党员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