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粮食局部署全市粮食系统打击粮食走私工作

16.05.2016  23:05

  近日,市粮食局召开有各县(区)粮食局局长、业务股长和国有、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加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全市粮食系统打击粮食走私工作会议。传达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自治区政府领导关于反走私工作的批示和“国门利剑2016”专项联合行动会议精神,部署全市粮食系统打击粮食走私工作。

  会议强调,各县区、各单位要认真贯彻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打击粮食走私的工作部署,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打击粮食走私工作;要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进出口政策,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粮食走私;不得购进无合法进口手续、票证不全的进口粮食,也不得为走私粮食提供仓储保管条件;强化对粮食企业的清理排查。追溯粮食来源和产地,清查使用粮食配额和配额外进口粮食情况,加大对粮食加工企业的监管力度,排查粮食仓储企业的自律情况。对涉嫌使用走私粮食和为走私粮食提供仓储条件的企业,一律依法依规严厉惩处;积极向海关缉私部门提供粮食走私的线索,发现粮食走私线索要尽快核实并及时提交海关缉私部门处理。

  会议要求,全市粮食系统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打击粮食走私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主动加强与海关、公安、打私办等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结合粮食主业开展打击粮食走私工作;要加强督查工作,深入一线督查,确保责任落实。对在打击粮食走私工作中组织有序、措施到位、行动有力、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措施不力、行动迟缓、脱岗漏岗甚至护私放私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和纪律处分,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或违反法律的,追究单位领导责任和当事人法律责任;加强信息上报工作,重大行动、重大线索、重大舆情等随时上报。

  会上,全市23家重点粮食收储、加工企业签订了《联防粮食走私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