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精准脱贫专项计划考生名单公示 贫困生可补报

17.06.2016  13:33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赵金玲  通讯员宋潇潇)今年,广西新设精准脱贫专项计划本科批和精准脱贫专项计划专科批,用于招收广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考生(以下简称贫困户考生)。目前,首轮具有填报精准脱贫计划资格的考生名单已经公示,未进入首轮公示的贫困户考生可于6月24日前申请补充公示。精准脱贫计划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28日15:00至7月2日10:00,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公示期内不会影响考生志愿填报。

  据介绍,今年上半年,教育厅通过将今年的高考报名信息与我区建档立卡信息管理系统中2015年精准识别的538万扶贫对象信息作比对,已明确了部分2016年高考考生符合贫困户考生身份,具备报考精准脱贫计划资格,初步形成了精准脱贫计划考生库。

  为确保精准脱贫计划帮扶对象准确无误,考生资格要进行两轮公示。第一轮公示安排在6月15日前,由各市将精准脱贫计划考生库分别在考生报考所在单位和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如有贫困户考生未进入首轮公示,且符合精准脱贫专项计划录取条件,务必于6月24日前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或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县(区、市)扶贫办核实,开具建档立卡扶贫对象证明,交报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补充公示。

  报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对申请补充公示考生材料和信息进行审核无误后,于6月26日前进行补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补充公示期间只接受对受公示考生的问题举报,不再接受未获公示考生更正数据重新认定专项计划资格条件的申请。公示结束后,各市教育部门将补充公示无异议考生的数据录入精准脱贫计划考生库。

编辑:韦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