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拨中国红十字基金会援建博爱卫生站项目第二期资助款的通知(桂红字〔2017〕105号)

15.11.2017  02:07
桂红字〔2017〕105号   关于下拨中国红十字基金会援建博爱卫生站项目第二期资助款的通知   钦州市红十字会:   根据《中国红十字基金会“新站·新健康”项目援建协议书》要求,现将中国红十字基金会援建你市灵山县陆屋镇马鞍村博爱卫生站第二期资助款共计肆万壹仟元正(¥41000.00)下拨给你会,请于收到款项后一周内开具正式收据寄至我会。   请严格按照《协议书》的有关要求,开展援建项目的监督和管理工作,确保项目建设按时按质竣工完成。                            广西壮族自治区红十字会                        2017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