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鸣区纪委:“六措并举”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纪律保障

17.02.2017  03:08
  立好“责任状”。通过层层签订责任书,压紧压实各级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和党员干部的脱贫攻坚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责任落实,把监督覆盖到扶贫工作的各个环节和方面。同时,将问责作为推动脱贫攻坚的重要抓手,坚持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并设立“红黑榜”公开通报曝光,加大问责力度,形成强大震慑。

  扩大“宣传面”。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及时通报扶贫领域典型案件,发挥查处案件的警示、震慑、教育作用。向党员干部发放《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11838本,在交通主干道、各镇、村委驻地悬挂宣传标语356条,设置固定宣传牌195块,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大接访26次。结合精准扶贫入户走访,把宣传扶贫政策、群众监督举报不正之风延伸到村屯、到农户,切实营造群众监督、社会监督的良好舆论氛围。

  拧紧“线索绳”。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通过公开举报电话,公示举报邮箱,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领导干部实地接访、纪检监察信访走基层等有效途径,多渠道多角度广泛收集问题线索,着力查找扶贫政策落实、资金使用、项目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线索。

  拉好“协作网”。建立健全工作协作机制,加大民政局、扶贫办、住建局、农业局等重要部门对各镇在扶贫等民生领域的指导力度,构建“城区、镇、村”三级联动机制,强化纪委监督职能,重点对扶贫领发现的问题开展全面清理排查,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做到及时发现、及时登记、及时办理,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工作的针对性。

  筑好“监督坝”。不断延伸监督触角,综合运用明察暗访、随机抽查、查阅账目等方式,对低保、五保、危房改造、“雨露计划”、救灾救济等扶贫资金流向情况开展扶贫专项巡察。着力发现和督促解决扶贫领域政策措施执行走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等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拉高“惩处线”。坚持挺纪在前,用好用活用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惩扶贫领域的腐败行为。2016年,共查处扶贫领域案件46件(其中低保案件16件、危房改造案件20件,其他10件),给予党政纪处分44人,通报3批次13人,涉案金额16.9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