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坚决防止中秋国庆期间“四风”问题反弹
市纪委发出通知
严格监督执纪问责 坚决防止中秋国庆期间“四风”问题反弹
南宁新闻网-南宁日报讯(记者阮晓莹)日前,南宁市纪委下发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在中秋、国庆节期间,要严格遵守中央、自治区和南宁市有关作风建设的纪律规定,为廉洁过节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通知严明了“十个严禁”纪律要求,即严禁违规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严禁收受礼金、礼品和各种商业预付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消费券和贵重物品;严禁公款大吃大喝和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严禁用公款相互走访、宴请;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严禁向下级机关单位和企事业单位报销、摊派费用;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及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违规驾驶公车,节假日期间,除值班备勤车辆外,其他公务用车一律封存,集中停放。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协助督促党委(党组)自觉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要把中秋、国庆期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用公款送月饼等不正之风反弹回潮,作为抓好“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的重要内容,自觉承担起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等职责。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模范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既要严于律己,以上率下,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和要求,又要敢抓敢管,切实负起领导责任。
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持续加大对中秋、国庆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要坚持抓早抓小,早打招呼早提醒,给广大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打预防针;要严格监督执纪,快查严处中秋、国庆节期间的违纪违规问题,坚决查处不收敛、不收手、变换花样的顶风违纪行为,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对管辖范围内党员干部发生严重违规违纪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坚持“一案双查”,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及时曝光各种“四风”行为,切实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形成廉洁过节好风气。
市纪委还公布了举报方式。南宁市纪委监察局举报电话:(0771)12388,按语音提示操作,邮箱:[email protected],举报信请寄南宁市嘉宾路2号市纪委信访室,网络举报请登录市纪委监察局门户网站www.nnlz.gov.cn,点击右侧的“我要举报——举报入口”,按网站提示操作。
编辑:王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