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情不好就纵火消愁 一男子酒后放火烧商铺被刑拘
01.08.2015 10:25
本文来源: 南宁新闻网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 周志英 通讯员 孙天健)7月25日,南宁东盟商务区一商铺发生火灾,幸亏消防官兵赶来及时将明火扑灭。蹊跷的是,经过勘查,消防人员发现这是一起纵火案。7月31日,记者从青秀山分局了解到,纵火男子潘某日前已归案,因涉嫌放火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7月25日凌晨,东盟商务区一间已经关门歇业的商铺消防警铃突然发出刺耳警报,商铺前蹿起火苗,辖区消防中队接到报警后迅速出动扑灭火灾。幸亏商铺消防设施完备,消防员救援及时,火灾只是烧毁了部分物品,没有造成重大损失。
商铺为何突然起火?消防人员在勘查现场后初步判定该起火灾应是有人纵火,于是将案件移交青秀山公安分局查办。
得知火灾是有人纵火引起的,周边的商户猜疑、担忧不断。有人认为是业主惹上了麻烦被报复,有人担心下一个会烧到自家门店……种种猜测,使得人心惶惶,社会影响极为恶劣。
介入调查后,警方调遣精兵强将,经过3天的连续侦查取证,很快查明案情并将嫌疑人潘某抓获归案。经警方调查,潘某今年21岁,马山县人,在南宁市一家酒庄做服务员。近期因家庭原因心情不好,7月24晚上潘某约几个朋友喝酒消愁,直至次日凌晨。和朋友分开后潘某还是解不开心结,在酒精的刺激下临时起意产生了纵火消愁的过激念头。
纵火消愁的结果,是法律的严惩。目前,因涉嫌放火罪,潘某已被青秀山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编辑:蒋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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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8.2015 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