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督查组到梧州市督查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

15.09.2015  20:26

9月6日至8日,自治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督查组对梧州市市、县两级安监部门的执法监察工作进行专项督查。

督查组先后来到梧州市安全监管局、梧州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藤县安全监管局、陶瓷园区管委会,检查执法监察工作开展情况,查阅相关文件,抽检了部分案件卷宗,并现场抽查了1家陶瓷生产企业的安全管理台账和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在随后的反馈会上,督查组听取了两级安监部门的工作汇报,对督查结果作了反馈交流。

督查组充分肯定了梧州市的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成效,认为安监部门在工作中切实做到了思想重视、行为规范,措施得力。同时也指出了检查中发现的企业管理制度不完善、现场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要求监管部门加强对隐患整改工作的跟踪督促,依法依规处置,并及时反馈处置情况。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安监部门要强化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企业的执法监察,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的行政处罚力度,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此外,还要重视和加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队伍建设,推动执法人员编制、装备落实。

据了解,今年以来梧州市各级安监部门坚持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安为主线,以专项和重点执法监察为突破口,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加强执法监察质量监管,狠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其中,市安全监管局在1-7月共查处生产安全事故3起,检查生产经营单位80家,发出《现场检查记录》96份,《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62份,《整改复查意见书》62份,《行政处罚决定书》1份,查处一般事故隐患138项,实际完成整改隐患138条,整改完成率100%。

(梧州市安全监管局  严敏 吴广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