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团“角色扮演”搞诈骗失败后又组团蹲监狱
中新广西网12月29日电 (程君 陈香曲)丘某福、丘某普、丘某才等几人组成团伙,分别扮演不同角色,通过找人问路的方式,一步一步设圈套将带路人骗进圈套,进而实施诈骗。这帮诈骗团伙实施第一次诈骗成功后,其中一人找小伙伴组团“出击”,不料被受害人及时发现,被警方迅速抓获。随后还牵出第一次诈骗的同伙。日前广西桂平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审判,一审后做出判决。
经审理查明,2014年5月28日,丘某福伙同丘友蕃、黄某贤(二人另案处理)密谋骗取他人,由丘某福、丘某蕃开车窜至贵港市港北区一制药厂附近时以问路为由向廖某搭讪,黄某贤冒充税务人员在一旁接应骗取廖某信任,将廖某骗上车后,三人以做药品生意的名义骗取廖某人民币60000元,丘某福分得赃款14300元。
同年6月17日7时许,丘某福伙同丘某普、丘某才开车窜至桂平市城区,先在桂平市烟草局附近让丘某普下车等候,丘某福、丘某才两人驾车来到一商务酒店对面以问路为由搭讪受害人隆某,将其骗上车后搭载至桂平市烟草局附近,佯装向在此等候的丘某普询问找烟草局的人,丘某普假装认识丘某福、丘某才要找的人,但说该人不在单位,可带丘某福、丘志才等人去他家找他。
随后三人及隆某一起上车假装去找人,在车上三人以做手机生意赚钱为名骗取隆某加入三人所谓的“生意”,骗取隆某人民币6000元,得手后丘某福、丘某普、丘某才借故让隆某下车遂逃离现场。隆某下车后发觉不对劲随即报警,当三人开车到贵港收费站时被公安机关查获,所骗赃款已被全部缴获并返还给隆某。落网后,丘某福主动供述了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伙同丘某蕃、黄某贤共同诈骗廖某人民币60000元的犯罪事实。
综上所述,丘某福伙同他人诈骗作案二次,诈骗金额人民币66000元;丘某普、丘志才伙同他人诈骗作案一次,诈骗金额人民币6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丘某福、丘某普、丘某才的行为构成诈骗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丘某福、丘某普、丘某才均起主要作用,均是主犯,依法应当按照他们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丘某福被抓获后主动供述了公安尚未掌握的其伙同丘某蕃、黄某贤共同诈骗被害人廖保国人民币60000元的犯罪事实,属坦白,依法应从轻处罚,被告人丘某普、丘某才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
经各方综合判定后,12月19日,广西桂平市人民法院依法以诈骗罪一审分别判处被告人丘某福有期徒刑五年,丘某普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丘某才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