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宣检察院组织全县村“两委”干部旁听案件庭审

09.02.2015  15:16

  广西检察网2月9日讯(通讯员覃娟)“各村党支书、主任,你们要以我的违法犯罪行为为戒,老老实实做人、清清白白干事。我请求法官从轻处理,给我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庭审中,武宣县黄茆镇新贵村原党支部书记陆某某对自己的职务犯罪行为懊悔不已。

  1月30日,武宣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纪委、法院组织全县村“两委”干部全程旁听陆某某滥用职权、受贿案的庭审过程,零距离接受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法院庭审过程中,庄严肃穆的氛围衬托出法律至高无上的权威。公诉人不仅对陆某某的犯罪事实一一质证,还现场以案释法,深入浅出地剖析了陆某某职务犯罪的思想根源,给在场人员以深刻的警示。

  “庭审中,公诉人对陆某某的犯罪事实逐一进行举证,我内心触动很大,深受惊醒。我一定要引以为戒,绝不能给党和政府抹黑。”庭审结束后,一名村干部颇有感慨地说。

  据了解,陆某某在担任黄茆镇新贵村委干部期间,利用其主管村委危房改造之机,滥用职权并收受贿赂,在群众中造成较为恶劣的影响。这是武宣县人民检察院查办的一起典型的村“两委”人员职务犯罪案件。通过组织全县村“两委”人员旁听法院对该案的庭审过程,让村“两委”人员深刻感受到职务犯罪的危害,自觉用好手中的权力,绷紧廉洁防线,为新一年度的村“两委”人员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工作拉开序幕。

  (作者单位:武宣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