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组织学习新《安全生产法》 强化责任主体作用

18.11.2014  22:41

培训讲座现场。 广西新闻网 记者  胡泽方 摄

广西新闻网 柳州11月18日(记者  胡泽方)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将于2014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确保新《安全生产法》的顺利实施,11月18日,柳州市开展了新《安全生产法》培训讲座,邀请自治区安监局副局长叶建进,就新《安全生产法》对相关部门领导干部及安全管理人员开展集中培训。

  在培训讲座中,自治区安监局副局长叶建进对新《安全生产法》立法精神进行详细解读;并结合典型案例,就安全生产工作摆位问题、政府和部门在安全生产监管的定位、如何强化生产经营单位作为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作用、如何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四个方面进行深入浅出的讲解。通过讲解,使大家充分了解新《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理念,理解把握法律条款内容,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意识。

  据介绍,新《安全生产法》从加强预防、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隐患排查、完善监管、加大违法惩处力度等方面做了修改。新《安全生产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安全生产工作向科学化、法制化方向又迈进一大步,新《安全生产法》进一步强化了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加强了政府监管、强化了责任追究,对于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