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步入新常态 财政应有新思维
——自治区财政厅新年伊始召开财政工作务虚会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1月5日,自治区财政厅召开财政工作务虚会,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探讨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对财政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厘清下一步我区财政改革发展的新思维、新举措。自治区财政厅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及厅内各处(室、局)、厅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经过会前动员、悉心准备,在一整天的时间里,各位与会代表虚实结合,畅所欲言。一方面,深刻分析了新常态下我区财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具备的新特征,即财政职能作用面临新定位、财政改革发展面临新任务、财政收入增长面临新挑战、财政支出持续面临新压力、财政调控思路面临新转变、财政运行管理面临新规则;另一方面,从改革、管理、政务、业务、体制、机制、效率、机关内部运行等多个维度,认真梳理了当前我区财政发展中面临的体制机制障碍,并在深入讨论的基础上对2015年及今后一个时期我区财政工作的基本思路和总体要求形成共识。
会上,黄伟京厅长强调,经济步入新常态,财政应有新思维。 一是 在收入组织上应有新思维,要实事求是看待财政收入增速变化,科学预测财政收入趋势,促进经济和财政的良性互动。 二是 在支出安排上应有新思维,要区分公共性的层次,科学界定财政支出的边界,主动出击,建立机制,确保财政支出的可持续。 三是 在财政管理上应有新思维,要强化法治思维,把新《预算法》作为从事预算管理活动的行为准则。 四是 在宏观调控上应有新思维,要坚持底线思维、注重供给管理和坚持精准发力。
对于下一步财政工作,黄伟京厅长提出5点要求: 一是 全厅上下要贯彻落实好中央和自治区有关会议精神,主动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做到观念上适应、认识上到位、方法上对路、工作上得力。 二是 在全区财政系统开展“财政改革攻坚年”活动,落实责任、落实人员、落实各项任务的完成时间,利用2015年和2016年两年的时间,集中力量攻克一批重点改革任务。 三是 严格贯彻落实新《预算法》,积极推动依法理财治税,强化预算管理。 四是 全面加强机关建设,加紧建立完善财政机关内控机制,稳妥推进机构调整和干部资源优化配置,完善工作落实机制及相关配套制度建设。 五是 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严肃财经纪律,把依法理财的要求贯穿于财政工作始终。
信息报送:政研室 编辑:邓先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