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财政积极保障全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

21.12.2016  18:32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以下简称“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是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高度重视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强调要重视和加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自治区财政坚决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支持全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 

  2016年12月14日,按照财政部关于做好2017年转移支付提前下达工作的要求,财政厅及时将支持全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开展的专项经费1226.33万元前下达各市县,并要求各市县在2017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确保相关工作的顺利完成。 

  全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开展的专项经费的下达,对于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开展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下一步,自治区财政将继续加大对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支持力度,保障广西两新组织党建工作顺利开展。 

 

报送单位:党政群团处    编辑:耿学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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