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与他人“结婚”十余载才发现结婚证是假的

22.01.2015  20:25

摘要提示: 中新广西网1月22日电 (黎德群)广西平南县胡某与李某相识结婚十余载,又生育了两个子女。不料10年后,胡某居然发现自己的结婚证是假的。 2000年,胡某大概十六七岁的,一个刚刚初中毕业出社会工作的小女生,...

          中新广西网1月22日电 (黎德群)广西平南县胡某与李某相识结婚十余载,又生育了两个子女。不料10年后,胡某居然发现自己的结婚证是假的。

          2000年,胡某大概十六七岁的,一个刚刚初中毕业出社会工作的小女生,一次偶然的机会认识了被告李某,两人便恋爱谈婚,半年后开始同居生活。2003年胡某与李某商议办理登记结婚手续,但由于年龄不够没有办法办理,李某跟胡某声称其在民政部门有关系,可以去领证,同年9月份,李某拿着两人照片去换得《结婚证》交回胡某保管收执,之后,双方在2004年依农村习俗摆酒结婚。两人于2006年、2011年分别生育一个女儿与一个儿子。在胡某与李某共同生活期间,双方建造了房屋一幢、小汽车一辆等财产。

          可惜好景不长,两人儿子降生之后,李某父母迫切希望胡某继续多生育一个儿子,为此胡某多次服用土药方甚至导致流产,此后身体变差,李某就开始经常责骂胡某,甚至夜不归宿,对两个子女不闻不问,最后干脆外出租房居住不回家。胡某只得带着儿子外出广东打工以照顾自己的子女。

          2014年10月份,同村人告知胡某,她的丈夫李某要与他人结婚,胡某吃惊之余赶紧赶回家,但李某及其父母因为要娶另一个女子,拒绝让李某进家门。李某只得报警,派出所民警到来了解情况之后,认为胡某所持《结婚证》是假的,调解一番之后离去。

          胡某这才感到晴天霹雳。共同生活十余载,居然自己是个假妻子。回想起自己领取结婚证的过程,方知道自己受李某蒙蔽多年,愤恨交加的她只得一纸诉状,告上法庭,要求法庭维护其合法权益,要求依法分割双方同居期间所置的房屋以及小车一辆,同居期间所生两个子女各抚养一个,抚养费各自承担,并要求被告李某向原告李某赔偿精神损失2万元。

          近日,平南县人民法院大安法庭受理了这起同居关系纠纷的案件。据悉,此案将择日开庭。(完)